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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90团-精阿高速公路工程(第一合同段市政工程)照明灯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双河 发布日期:2024-01-12
所属地区:新疆 - 双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第五师(略)标段名称:(略)
E(略)(略)第五师(略)-90团-(略)工程(第一合(略)政工程)(略)灯、投光灯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且所投产品是原制造商提供并提供原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略)站查询截图)。(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话:(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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