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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专业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3-JYBJNX-W1003)(第1包)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1-0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某专业室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3-JYBJNX-W1003
三、最高限价:67.11万元
四、项目概况:
(略)
物资
名称:(略)
项目内容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略)
备注
1
某专业室改造项目
项目由专业室1和专业室2改造组成。专业室1:改造内容是为现有LED大屏、音视频设备配备部分信息设备和桌椅,主要包括高清摄像机、数字会议主机、会议话筒、LED条幅、电源时序器、会议桌椅、信息点等设施的采购和安装部署,迁移原有机柜、UPS等设备,并进行音频线、视频线、网线、(略)的布线,实现视频显示、音频扩声、信号交换传输等功能。
专业室2:改造内容是为现有LED屏、音视频设备配备部分信息设备,主要包括高清摄像机、公共广播、信息点、分布式节点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部署,迁移原有机柜、台位等设施,并开展音频线、视频线、网线、(略)的综合布线,实现视频显示、音频扩声、信号交换传输等功能。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大兴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67.11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应具备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略)
(六)(略)(略)(网址:(略).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应具备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略)
8.(略)注册信息材料。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申领方式:(略)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略)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cn)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邮箱:(略)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王工
移动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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