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略)
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结
(略)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
(略)
我市已报送采购需求的医药机构。
二、确认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略),在“集采填报(3+N药品带量联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三、时间安排
(略)开放时间:2023年12月30日。
相关操作说明可在“集采填报(3+N药品带量联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内下载。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申报企业与采购主体双向选择,确定中选产品及协议采购量。申报企业结合采购需求量和自身供应能力,确认供应意向。对于申报企业确认的,选择成功。对于申报企业拒绝供应以及谈判不成功的产品,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待分配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同品种名称:
(略)
五、工作要求
(略)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
(略)虚报、错报协议采购量、分配协议采购量不准等“带量不实”问题。
(略)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严格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确认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
(略)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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