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17000t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
(略)年产17000t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
(略)年产17000t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项目概要:
(略)位于湖南省娄底
(略)、不合格品处理工房及其它配套辅助工、库房和公用设施等均为利用厂内现有;(2)原AE-HLC乳化炸药生产线的制药工房和设备闲置,其产能中的7000t/a相应调配到AE-HLC-Ⅲ型乳化炸药生产线。本项目不新增土建工程,充分利
(略)(略)及生产设备。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为在现
(略)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工房内冲洗地面、设备等排出的少量工业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现有管道收集至隔油沉淀池沉淀后,排入现有污水收集池,再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
(略)绿化初期雨水进入
(略)总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略)绿化,不外排。后期雨水随雨水沟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包括:油相制备废气、投料粉尘和与项目有关的锅炉烟气。油相制备废气通过制备工房设置的防腐防爆轴流风机进行通风处理,属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湿式脱硫除尘,处理达标后经35m高烟囱排放。
固体废物:过滤渣、废塑料膜(含炸药)、生产废水收集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危废暂存库暂存,1个月集中放入焚烧塔焚烧,自行销毁;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焚烧渣等危废经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略)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泵。本项目噪声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有: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噪声修建隔声房,进行减震隔音处理等。
三、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对环境有显著改善作用,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合理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单位:
(略)
五、联系方式: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
(略)
(1)建设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通讯地址:
(略)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
(略)
附件1:
(略)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pdf3.3MB,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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