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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洞街山顶片区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翔社区)项目工程保险服务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3-12-05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白鹤洞街山(略)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略))项目工程保险服务单位:(略)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略)
2.项目概况:本次老(略)栋排水设施、屋面防水、外墙治理、建筑户外构造构件、遮阳棚、空调机位、外立面整饰、小区绿化及公共空间等内容;②智(略)建设内容,包含智能门禁、智能无线广播、监控安防、信息发布、(略)灯、智能停车、烟感检测、自动测温、(略)等内容。
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暂定8492.58万元。
4.建设地点:(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期限及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对白鹤洞街山(略)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略))项目进行工程保险服务工作。
2.服务期:白鹤洞街山(略)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略))项目工期为550天,如本项目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对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证明,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本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30天,具体起保日期待通知;保证期:2个月。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特殊原因,在三年内都无法实施本项工作的,则该合同也自然终止。
保险明细表
白鹤洞街山(略)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略))项目保险方案
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保单形式
(略)标准保单条款、附加险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
投保人
(略)办事处
被保险人
建设管理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投保工程项目名称:(略)
白鹤洞街山(略)微改造(山顶、鹤建里、鹤(略))项目
工程地址:(略)
(略),东至芳村大道东,(略)(略),北至冲口街。
保险期限
1、建筑期
自2023年11月9日零时起至2025年6月8日二十四时,本项目总项目工期为550日历天。
如本项目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对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本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3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期延期天数截止后,该项目仍未按时整体颁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投入使用,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但被保险人需要补缴相应的保费,延期保费=该项目原保费×超过30天后的延期天数÷(原保险费期限天数+30天)×80%。
2、保证期
自本项目对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之日后2个月,如工程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顺延。
保险责任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略)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保险金额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同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一致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略)元,保险期限内不设累计,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略)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特别约定
1、植物是工程险除外标的,剔除植物造价承保,本保单不赔偿绿化损失;
2、施工机具是除外标的,本保单不承保施工机具损失责任。
免赔额
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每次事故人民币(略)或损失的10%,以高者为准;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
1、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略)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2、第三者人伤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它部分根据约定的保单条款和附加险条款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略)。需提供事业单位:(略)
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略)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略)(大写:贰拾壹万零叁佰元整)。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实施方案部分的中选价为包干价,具体结算方式:(略)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略)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略)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登(略)(略)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2月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2月8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略)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9:30递(略)),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略)(略)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略)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略)
询比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询比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略)办事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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