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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智慧安防设备采购(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发布日期:2023-12-04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略)委托,拟对(略)(略)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智慧安防设备采购(二)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略):GZ-(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5.采购方式:(略)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金额:专项债劵资金,采购预算共:(略)元。其中包1:智能警用设备预算(略)元,包2:智能档案设备预算(略)元,包3:智能电子设备预算(略),包4:智能交通设备预算(略),包5:智能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预算(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该项目共分5个包,包1:智能警用设备;包2:智能档案设备;包3:智能电子设备;包4:智能交通设备;包5:智能移动警务终端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略)
公告方式:(略)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至包5均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略)
七、招标文件获取:(略)
招标通知书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24日(每天00:00-24: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略)
十、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开户银行:(略)广安分行
(略)(略)(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安防设备采购文件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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