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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0104破2号关于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税筹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3-11-16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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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税筹机构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辽宁(略)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需公开选聘税务筹划机构。现管理人公开发布本次选聘公告。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黎明科技成立于2013年5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略),现法定代表人为赵广勋,注册资本为118836.08万元人民币,住所地(略),经营范围为航空机械设备及燃气轮机设备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汽轮机和压缩机及辅机、煤制油大型设备及配件、石化设备、制碱设备、压力容器、机电产品、钢材、有色金属(非贵金属)、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子元件、机械设备、专用工具及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检测(上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略)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酒店管理(不含经营),汽车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质及参与人要求
1.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税务咨询”或相关内容;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业务范围主要在(略),服务客户的税收主管部门主要(略)属税务机关,具有与前述税务机关沟通的丰富经验;
5.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略)
三、税筹内容及要求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以及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完成本案相应的税筹工作。
2.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据管理人要求开展税筹工作,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税筹工作并出具税务筹划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取得管理人同意。
3.税务筹划服务期:整个破产清算期间。
4.税筹机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税务业务咨询;
(2)为资产处置和其他涉税破产事宜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并提出合法合规节税建议;
(3)展开全税种的涉税风险排查,梳理出纳税风险点并提供相应的改善建议;
(4)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落地,提供抵债资产过户、不动产转让过户、不动产确权等情形下的税收政策及应对政策等;
(5)与中国航发黎明科技税收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中国航发黎明科技的合法权益;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四、竞聘报名
(一)报名截止
有参与本破产清算案税筹工作的机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不能参与后续磋商。
(二)当面磋商
2023年11月22日14:00进行当面磋商。
磋商地点:(略)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及派出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4.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略)
5.委托合同范本。
(四)报名方式:(略)
1.纸质报名材料递交:报名材料应由参选机构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五份。
递交地址:(略)
2.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略)
联系人:(略)
六、服务费用
1.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后与参选机构进行磋商性谈判,综合各机构的业绩、服务团队、报价、出具报告的期限等因素,秉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本破产案的税筹机构。管理人需特别说明的是,参选机构的报价并非管理人唯一考虑的因素。
2.管理人将与最终选定的税筹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相关机构按合同约定安排进场工作。
3.税筹机构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期间产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4.如税筹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5.中国航发黎明科技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税筹费用,但该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在中国航发黎明科技财产中优先拨付,管理人将根据破产清算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6.参与本次竞聘税筹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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