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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路90号房屋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3-11-13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房屋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略)
(略)房屋使用权转让
(略)
29FC(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
房屋现状
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为(略)房屋使用权转让,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无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略),本次仅转让其使用权,成交后不能补办和变更证照,也不保证可继续使用的时间,如发生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2、成交后如土地所有权人、有主张权利的第三方或行政执法机关等要求将房屋拆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让标的处于出租状态,租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本年度租金已交给转让方。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已收租金不退,出租合同到期后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移交相关事宜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腾退事宜。
4、转让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原承租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略)络竞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原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转让标的为房屋或房屋使用权,不包含院落及其他附属设施。标的房产面积,转让后依据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年2月7日
评估机构
(略)
转让底价(元)
(略)(不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164194C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卢学鹏
经济类型:(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本次只转让标的使用权,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后续转让标的物涉及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并补缴。
6、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使用的,转让方、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退还。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略)中查询)分别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略)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4、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不能开具发票。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2、用户注册、(略)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略)提示。
3、(略)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略)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展示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挂牌截止日16:00止
报名手续
(略)站((略))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略)
1、交纳: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首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1月14日9:00-报名截止次工作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略)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徐女士:(略)6;刘女士:(略)5
监督电话
(略)9
咨询时间
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单位:(略)
黑龙江省(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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