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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配套建设项目(第一期一标段)(ESBD-202311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发布日期:2023-11-09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第一章招标公告(略)(略)综合能力提升配套建设项目(第一期一标段)(ESBD-202311FJ-(略))招标公告
(略):ESBD-202311FJ-(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合同估算价:(略).42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略)(以下简称“(略)”,下同)(网址:(略))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略)”—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略)”,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略)”—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略)”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略)”,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略)”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址:(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略)
9.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略)
异议联系方式:(略)
备注: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地址:(略)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略)
代理联系电话:(略)
代理电子邮箱:(略)
(略)址:
代理开户银行:
(略)
2023年11月09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略)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略)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二、本单位:(略)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略)

(略)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略)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录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略)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日期:年月日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营业执照上注册日期为准);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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