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公告
2023年11月3日,
(略)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11月3日,
(略)管理人。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现就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
(略)
二、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裁定)时(2023年11月3日)停止计息。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3.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6.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9.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2.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三、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务人破产清算,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务人破产清算,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3.如债务人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申报债权应提供以下材料: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
(略)
2.债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尚未完成三证合一变更登记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同时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并捺印确认。(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需备一式三份,且所提交纸张规格应为A4纸;若有书写材料,书写均应用碳素墨水。
2.若现场申报,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管理人核对。管理人办公时间和地点:
(略)
3.选择邮寄申报债权的,请邮寄至:四川省
(略)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638500,联系人:
(略)
请在邮寄单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
4.以上材料,请在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相关材料请直接发送至邮箱:
(略)
5、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律师参加的,需要提交所函及授权委托书。
(略)管理人
2023年11月7日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
申报债权文件目录
份数
页数
原件或复印件
1
填写后返还材料
□债权申报表
□送达地址:
(略)
2
债权申报人身份信息材料
£
单位: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
个人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3
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
提交人应确保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提交人(签字或盖章):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提交时间:接收时间:
债权申报表
(略)【】
债务人
债权人基本情况
债权申报人名称:
(略)
法定
代表人
(略)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邮编
开户
银行
(略)
代理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略)码
传真
工作单位:
(略)
职务
联系地址:
(略)
邮编
申报债权总金额
¥:
大写:
原始债权金额
孳息债权金额
债权发生时间
最后一次主张债权时间
是否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等裁决)
有无担保及
担保情况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连带债务人
名称:
(略)
是否属连带债权人
连带债权人
名称:
(略)
申报事实与理由
其他需注明的情况
备注
1、债权金额的构成,请附计算清单;2、孳息债权的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请在计算清单中作详细说明;3、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请附相关法律文书。4、有担保的,请附相关担保书。5、有连带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请附相关人士基本信息。6、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应为A4纸,书写均应使用钢笔或黑色圆珠笔,或直接打印。7、债权人是单位:
(略)
债权申报人(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送达地址:
(略)
申报人名称:
(略)
(略)
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
(略)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略)
2、确认的送达地址:
(略)
3、破产清算期间如果送达地址:
(略)
4、如果提供的地址:
(略)
5、为便于申报人受领债权分配,申报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管理人转入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申报人受领。
申报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
(略)
1、本人确认下列地址:
(略)
地址:
(略)
收件人:
电话(手机):座机:
2、本人指定以下代收人地址:
(略)
代收人:与代收人关系:
地址:
(略)
代收人电话(手机):座机:
3、本人指定其他通讯方式:
(略)
电子邮箱:
(略)
4、其他联系方式:
(略)
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户名:
账(卡)号:
开户行:
申报人对自己送达地址:
(略)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了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
(略)
申报人签名、盖章或捺印: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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