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
(略)、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略)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
(略)、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答疑回复
(略)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
(略)、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略)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
(略)、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略)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
(略)、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澄清更正公告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
(略)、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澄清更正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相关问题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原招标公告-特别提示中“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为:“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招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信息”;
3.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每季度工程计量日为最后一个月的25日,按照当季度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以监理单位:
(略)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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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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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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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
(略)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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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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