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2023)茗尊强清5号
2023年9月26日,
(略)决定书,指定福建远大(龙岩)
(略)清算组。2023年10月26日,
(略)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略)发布公告,
(略)人民法院受理上述强制清算申请、指定清算组、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作出说明。现就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及要求
(略)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15日(含当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
(略)
4、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5、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债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6、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各类合同书、协议、发货清单、收货确认单、对账单、收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票据、划账单等原始履约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三、债权申报方式:
(略)
(一)非现场申报
为方便各债权人行使合法权利,简化申报流程,债权人可以邮寄方式:
(略)
(二)现场申报
债权人亦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前往清算组办公场所进行现场申报。拟现场申报的,建议提前与清算组联系确定具体申报时间。
债权人除非现场/现场申报债权外,
(略)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使用手机下载“钉钉”软件识别申报债权二维码(右图),注册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清算组联系电话:
(略)
四、清算组指定联络方式: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
(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略)清算组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1、(2023)闽0802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2023)闽0802强清2号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债权申报须知;
4、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5、债权申报登记表;
6、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
(略)
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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