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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核磁共振分析仪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10-2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核磁共振分析仪设备采(略)上获取:(略)
(略):JSTCC(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核磁共振分析仪一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整机质保3年以上,期间各配件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响应和上门服务时间不超过48h。设备验收后5年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终身维修。为买方免费培训使用仪器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提供两个免费进阶培训名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者最新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特定资格条件:无。(略)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略)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略)核磁共振分析仪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平台(新版)平台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略):JSTCC(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1.4最高限价:60万元人民币。
1.5采购需求:核磁共振分析仪一台套。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整机质保3年以上,期间各配件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响应和上门服务时间不超过48h。设备验收后5年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终身维修。为买方免费培训使用仪器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提供两个免费进阶培训名额。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者最新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特定资格条件:无。
(略)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略)单位:(略)
(略)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略)
(略)使用费:5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方式:(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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