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劳务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劳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1、项目名称:
(略)
2、项目地点:
(略)
3、项目规模:本项目
(略)围墙内用地为53398㎡(合80.09亩),本次新增用地25257.69㎡(合37.88亩),全部建成后用地规模达78655.69㎡(117.95亩),项目总规模10万m³/d,全厂尾水外排6万m³/d,其余尾水经消毒后直接回用,回用量4万m³/d,构成如下:
(1)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6万m³/d,现状一二期工程二沉池出水汇合进入中间提升泵房,后统一提升进入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池,尾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
(2)扩建工程:设计规模4万m³/d(含化工废水预处理1.5万m3/d,土建按1.5万m3/d规模实施,设备按0.75万m3/d,分期安装)。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金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池,尾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其中化工废水经芬顿氧化+
(略)进行进一步处理。
(3)配套建设鼓风机房、供配电工程及室外总体等。
4、招标范围: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施工劳务,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工期:1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共分为四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2.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略)”(
(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报价人资格要求不满足的不予参加此次项目报价。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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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下午17:00至2023年10月31日下午14:30。
2、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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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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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视频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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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官网、
(略)发布。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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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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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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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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