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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材料野外光学性能测试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3-10-1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主要内容某材料野外光学性能测试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3-YJGFGCGH-F1025
三、项目概况:
(略)/序号
服务
名称:(略)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略)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材料野外光学性能测试
(一)场地要求
★1.提供野外光学性能测试场地,至少包含林地、草地、沙地3种背景;
2.无人机检测的空域协调时间小于24h;
★3.测试地域范围在京津(略)
试验场地
1个月
(30日内)
(二)仪器设备要求
★1.提供无人机和可搭载在无人机上的可见光相机、长波红外热像仪、中波红外热像仪、合成孔径雷达设备,及定标黑体、气象仪、激光测距仪等必要的配套测试设备;
2.无人机稳定测量可承受风速不小于6m/s;无人机可见光测量有效像素不低于800万;长波红外测量分辨率不低于320×240;
3.地面测量可见光不低于1200万像素;中、长波红外测量分辨率不低于320×240;
4.气象仪测量数据包含太阳总辐射照度、直接辐射、散射辐射:测量范围0~2000W/m2,分辨率优于1W/m2,光谱范围包含280~3000nm;
5.合成孔径雷达波段:包含X,Ku波段,地面分辨率优于1m。
(三)实验要求
1.提供3台外形、大小相同或接近的越野汽车,能够按照要求在测试场地中摆放,最长摆放时间不超过总测试时间;
2.投标人配合招标人:(略)
(四)成果形式
1.测试原始数据,至少包括:可见光图像、红外图像、SAR图像、红外发射率、光谱反射曲线等;
2.测试报告1份,至少包括:测试方案、数据分析、性能评估。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0万元(伍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50万元(伍拾万元整);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四)申领方式:(略)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略)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略)
※八、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略)》((略).cn)和《(略)》((略))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燕助理
办公电话:(略)
采购机构:(略)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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