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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25-2023-0120中山市翠亨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3-10-14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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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略)(略)(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为G(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略)自然资源局翠(略)分局委托,(略)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略)选择“(略)(略)进行。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略)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略)竞价出让土地总面积39297.68平方米(折合58.9465亩),位于(略)(略)(略)白企村,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三、规划指标要求、行业要求、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公开交易条件与建设条件
1.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宗地时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略):G(略))的要求:2.5≤容积率≤3.5,10%≤绿地率≤15%,35%≤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限高50m,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m;特殊工艺的产业用房高度通过专题研究确定。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44012.80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6003.20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有关地下空间设计应符合《中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如下: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略),(略)的坡道,(略)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略)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3)建筑系数控制值满足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4)(略)政设施项目:10kV开关房,建筑面积≥40㎡。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G(略))执行。
3.行业要求及代码:(需符合至少其中一项)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行业代码:3561、3563、396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略))]。
4.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不接受自然人竞投或联合竞投。
(2)(略)(略)”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与中山翠(略)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所在镇街监管。
(2)竞得人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略)或属地镇街政府认定其涉及投资项目属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或“重点增资扩产项目库”的确认函,及其与镇街政府签订的《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到市自然资源局翠(略)分局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用地的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竞得人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略)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竞得人所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符合原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业要求,同时与镇街政府签订补充监管合同,承继原监管合同的权利义务。
(4)达产要求: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2007日前达产,达产当年产值达到人民币7.0736亿元(即年产值强度不低于1200万元/亩),且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912日(即约定竣工之日)起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含达产当年)年产值不少于人民币7.0736亿元(即年产值强度不低于1200万元/亩)。
(5)达税要求:自土地交付之日起2007日前达税,达税当年税收达到人民币4716万元(即年税收强度不低于80万元/亩),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12日(即约定竣工之日)起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含达产当年)年税收不少于人民币4716万元(即年税收强度不低于80万元/亩)。
税收不含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所持物业转让和租赁产生税收、代扣代缴税收。
(6)分割销售及自持比例要求:
本宗用地项目建成后可参照《(略))进行分割及销售,项目可按幢、层等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按幢分割的,每个基本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按层分割的,每个基本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其中分割后自持的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占分割转让前工业功能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自持时间不少于15年;配套建筑的分割转让比例不得超过工业功能建筑的分割转让比例。
可分割销售的建筑需用于安置或补偿“工改”腾挪企业,经翠(略)审核(略)工改办审批通过后方能按程序办理分割销售手续。
(7)其他要求:竞得人应当按供电规划需要,在项目用地红线内预留空间投资建设公用开关站,并无偿提供上述设施给供电部门使用,公用开关站建设按供电规划要求确定。
在竞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经翠(略)管委会书面同意,方可整体转让土地使用权。
(8)本宗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如下:
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产出强度(万元/亩)
税收强度(万元/亩)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参考值
2.5≤容积率≤3.5
≥600
≥1200
≥80
符合翠(略)节能降耗有关要求
(9)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街)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街)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10)根据《(略)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申请单位:(略)
6.投资强度:≥9,000元/平方米(折合600万/亩)。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略)、宾馆、(略)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8.建设期限要求:在2024年7月3日之前开工,在2026年7月3日之前竣工。
9.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略)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56,588,640元,即约960,000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560,000元。(略)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五、(略)
1.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294,320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略)(略)申请获取:(略)
3.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六、上网竞价资料获取:(略)
(略)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略)(略)(略)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略)上参加竞买。
七、(略)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1月2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16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5时。
(略)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略)上限时竞价程序。
八、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略)竞价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略)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略)(略)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略)确认后,(略)(略)竞价资格。(略)(略)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略)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略)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略)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竞价结果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略)竞价结束后,(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略)自然资源局翠(略)分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略)
(略)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0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十一、税费的支付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根据(略)公告规定,(略)(略)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略)
十二、土地交付
2024年1月3日之前,由中山翠(略)管理委员会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三、其它
(一)(略)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略)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略)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略)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5(陈小姐)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略)9、(略)8
规划咨询电话:(略)1(窗口)
镇街联系人:(略)
(略)网址:https://(略).cn/ggzy-portal/index.html#/44/index
(略)(略)址:(略).cn/zrzyj/
(略)网址:https://(略)

(略)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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