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309
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
(水运等施工监理设计部分专业专项资质)
(
(略):ZY23-Z226-CK031)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合格制)
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章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
(略)202309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
(水运等施工监理设计部分专业专项资质)
(略)公开招标评审并通过相应资质类别和等级评审的承包商,如资质或等级没有变化,不需要再参加本次公开评审,参加的将被否决。
1.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条件
按照《
(略)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采用合格制。
(略)
内容
1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3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4
施工-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5
施工-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6
施工-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7
施工-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8
施工-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9
施工-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0
施工-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1
施工-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2
施工-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3
施工-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4
施工-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5
施工-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16
施工-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17
施工-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8
施工-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19
施工-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
设计-行业资质-铁道行业甲(I)级
21
设计-行业资质-铁道行业乙级
22
设计-行业资质-水运行业甲级
23
设计-行业资质-水运行业乙级
24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桥梁甲级
25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桥梁乙级
26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轨道甲级
27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轨道乙级
28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隧道甲级
29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隧道乙级
30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电气化甲级
31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电气化乙级
32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
(略)甲级
33
设计-专业资质-铁道—
(略)乙级
34
设计-专业资质-公路—特长隧道乙级
35
设计-专业资质-水运—港口工程甲级
36
设计-专业资质-水运—港口工程乙级
37
设计-专业资质-水运—航道工程甲级
38
设计-专业资质-水运—航道工程乙级
39
设计-专业资质-水运—港口装卸工艺甲级
40
设计-专业资质-水运—港口装卸工艺乙级
41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桥梁工程甲级
42
设计-专项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3
设计-专项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44
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45
监理-专业资质-铁路工程乙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1标段至第19标段:应为从事建筑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第20标段至第44标段:应为从事建筑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企业;
第45标段:应为从事建筑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资质要求
各标段应具有有效的相应资质(见本章2.公开招标资格评审专业范围):资质类别及等级与申请标段资质一致,低、高都不可以。
第1标段至第19标段: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2020、2021、2022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的,
(略)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
(略)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3.4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按照申请标段内容提供1项:见附件业绩评审标准(水运等施工监理设计部分专业专项资质)。
3.5信誉要求
(略)申请人未被“
(略)”网站(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年1月1日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略)(略)(
(略))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略)申请人未被“
(略)”网站(
(略).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
(略)”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
3.6申请人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1)通过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认证证书;(2)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本单位:
(略)
例:如申请人申请电力行业资质,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
(略)政行业资质,未覆盖电力行业,则需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规章制度等并加盖申请人单位:
(略)
3.7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
(略)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略)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
(略)的市级
(略)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略)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4.提供的其他资质证书(如有)
申请人取得其他行政许可证的,提供取得的证书。
5.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获取:
(略)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
(略)”,进入“
(略)”在线报名,如未在“
(略)”
(略)审核,
(略)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
(略)”操作指南中“
(略)承包商资格准入操作手册”、“
(略)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操作视频”。
②登录“
(略)”网站(网址:http://
(略)#/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
(略)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按项目售卖,按照“
(略)”网站要求支付,本次文件售价为200元。请有意参加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判断应支付的文件费用,在“
(略)”网站选择相应费用的项目进行支付,并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申请人应确认本单位:
(略)
注:①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按项目售卖,切勿多缴费、少缴费、重复缴费、未对应项目缴费等。
②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支付或购买失败一律不予退款!
(略)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
(略)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
(略)
5.2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略)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略)上申请文件递交的申请方式:
(略)
6.2
(略)上操作,申请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申请文件的递交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
(略)”的操作指南)。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
(略)使用的申请人,
(略)(咨询电话:
(略))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
(略)或昆仑银行办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电子邮件:
(略)@
(略)
(略)、
(略)的注册、报名、投标等操作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略)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略)
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拨打咨询电话:
(略),语音回复“
(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略)
条款名称:
(略)
编列内容
(略)
代理机构:
(略)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
项目名称:
(略)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
项目概况及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范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
(略)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
(略)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申请人须知正文
(略)要求的条款。(2)不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3.5信誉要求的。
2.1
构成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公告附件
(略)
申请人要求澄清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略)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略)
申请人确认收到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澄清后24个小时,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略)
申请人确认收到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修改后24个小时,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略)
构成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1)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说明。(格式自制)
(2)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
(略)的市级
(略)域影响的环境事件的说明。(格式自制)
(3)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的说明。(格式自制)
(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2
申请有效期
90天
(略)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满足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3.3项的财务要求。申请人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的,应提供:①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
(略)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①
(略)出具的“
(略)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②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
(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略)的关系证明以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在“
(略)”网站(
(略).cn)查询为准。
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且由申请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①申请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略)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②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申请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须在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定。
(略)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第1标段至第19标段(施工):
(1)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满足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3.4项的业绩要求。
施工总承包业绩与建设单位:
(略)
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②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
(略)
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①总承包单位:
(略)
②申请人与总承包单位:
(略)
③总承包单位:
(略)
④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
(略)
以上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施工专业承包业绩
与建设单位:
(略)
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②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的证明材料。
与总承包单位:
(略)
①总承包单位:
(略)
②申请人和总承包单位:
(略)
③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的证明材料。
以上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第19标段至第44标段(设计):
(1)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满足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3.4项的业绩要求。
设计行业业绩与建设单位:
(略)
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②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
(略)
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①总承包单位:
(略)
②申请人与总承包单位:
(略)
③总承包单位:
(略)
④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
(略)
以上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设计专业业绩及专项业绩
与建设单位:
(略)
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②项目竣工证明。
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①总承包单位:
(略)
②申请人与总承包单位:
(略)
③项目竣工证明。
以上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第45标段(监理):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满足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3.4项的业绩要求。
应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报告。
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略)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评审委员会共11人,其中招标人:
(略)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略)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客户端”
(略)下载。安装包名为“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客户端”
8.2
(1)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后的公示期间提出。
(3)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略)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
(略)
(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异议,招标人:
(略)
8.3
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有效运行的证明材料要求:
(1)通过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认证证书;
(2)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规章制度等并加盖申请人单位:
(略)
8.4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结束后,招标人:
(略)
8.5
截至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不足三家的标段开标失败,招标人:
(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略)按照《
(略)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启动。
(略)本项目招标人:
(略)
(略)本项目代理机构:
(略)
(略)本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名称:
(略)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无
1.3项目概况及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略)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略)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保密
参与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和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
2.1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组成
本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包括:
(1)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
(2)申请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申请文件格式;
(5)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澄清
(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略)
2.2.
(略)通知所有成功报名的潜在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申请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略)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略)
2.3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修改
(略)在申请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
(略)
(略)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略)
3.申请文件
3.1申请文件的组成
(略)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资料;
(4)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申请有效期
(略)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申请文件。
(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有效期的,
(略)通知所有成功报名的潜在申请人延长申请有效期。
3.3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资料
(略)“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
(略)“近年财务状况表”
(略)(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及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前附表中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
3.4申请文件的编制
(略)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使用“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客户端”进行申请文件编制、盖章及加密。
(略)申请文件应当对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申请
4.1申请文件的递交
(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略)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的地点:
(略)
(略)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申请文件。
5.评审
5.1评审委员会
(略)评审由招标人:
(略)
(略)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
(略)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申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3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评审结果
6.1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结果通知
在本章第3.2条款规定的申请有效期内,以短信方式:
(略)
7.纪律和监督
7.1对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7.2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申请或者与招标人:
(略)
7.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人的合格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通过公开招标资格评的承包商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7.5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部门投诉。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合格制)
资格评审办法表
(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申请人名称:
(略)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2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1标段至第19标段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
信誉要求
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
管理制度或体系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8.3项规定
承诺书
提供第四章五“承诺书”和第四章六其他材料中的承诺书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
禁止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
其他
已通过相应资质评审的,将被否决
1.资格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合格制。
2.资格评审标准
见资格评审办法表。
3.评审程序
3.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条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处理。
3.2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申请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申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满足资格评审办法表任何一项内容的。
3.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就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错误等内容要求申请人进行澄清或补正。
4.评审结果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由应当向招标人:
(略)
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
(略)202309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
(水运等施工监理设计部分专业专项资质)
(
(略):)
(
(略):)
申请文件
申请人:
年月日
目录
一、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资料
㈠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㈡营业执照
㈢开户许可证/开户证明
㈣近年财务状况
㈤企业资质证书
㈥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如有)
㈦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
㈧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㈨信誉情况承诺书
五、承诺书
六、其他材料
㈠生产安全事故的说明
㈡突发环境事件的说明
㈢质量事故的说明
㈣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申请函
(招标人:
(略)
1、按照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
(略)
2、我方的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确认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略)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已经阅读并了解附件1《
(略)对承包商管理的主要规定》的要求,并承诺接受规定内容的约束。
申请人:(盖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略)
(略)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略)
单位:
(略)
地址:
(略)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
(略)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
(略)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
(略)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略)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略)码:
年月日
四、公开招标资格评审资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略)
注册地址:
(略)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传真
(略)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略)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略)
员工总人数:_________人,其中: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其他执业人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备注
(二)营业执照
(三)开户许可证/开户证明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近年财务状况(1)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的,应提供:
①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
(略)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
①
(略)出具的“
(略)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格式详见(四)附件。
②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
(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且由申请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
①申请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略)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格式详见(四)附件。
②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申请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以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为准)。
(四)附件
说明
招标人:
(略)
我方将为(申请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许可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如有)
注:如申请1标段至第19标段需提供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略)
发包人地址:
(略)
发包人电话
发包人联系人:
(略)
(略)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略)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应附文件中对企业业绩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九)信誉情况承诺书
承诺书
我单位:
(略)
一、至申请截止时间,我单位:
(略)
二、至申请截止时间,我单位:
(略)
三、2020年1月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我单位:
(略)
四、至申请截止时间,
(略)(
(略))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五、至申请截止时间,我单位:
(略)
六、我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五、承诺书
承诺书
(略)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并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略)有关规章制度。
二、
(略)关于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做到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受在工程建设承包商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选择、使用、
(略)的资质、能力、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工作。
(略)确认已经不符合《
(略)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略)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六、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承诺:
(1)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说明。(格式自制)
(2)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
(略)的市级
(略)域影响的环境事件的说明。(格式自制)
(3)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的说明。(格式自制)
(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1
(略)
对承包商管理的主要规定
1.
(略)建立统一的承包商资源库实行资源共享、集中动态管理。承包商以自主注册的方式:
(略)
2.
(略)(
(略))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类分级和量化记分管理。
3.
(略)有关规定,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投诉)、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具体含义分别是:
(1)弄虚作假:
(略)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行为;
(2)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
(略)
(3)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
(4)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
(略)
(5)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
(略)
(6)其他失信行为:
(略)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4.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
5.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
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
(略)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
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
6.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
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
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
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附录A。
7.
(略)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8.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9.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
(略)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附录A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略)
类别
失信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描述
等级
失信记分
基础分
加重分
1
弄虚
作假
SX-T-XJ-01-B
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
(略)
严重
8
0~2
2
SX-T-XJ-02-B
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
(略)
严重
8
0~2
3
SX-T-XJ-03-B
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
严重
8
0~2
4
SX-T-XJ-04-B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
严重
8
0~2
5
SX-T-XJ-05-B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严重
8
0~2
6
SX-T-XJ-06-B
投标人配合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7
SX-T-XJ-07-B
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
严重
8
0~2
8
SX-T-XJ-08-B
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
(略))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
严重
8
0~2
9
SX-T-XJ-XX-X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
10
串通
投标
SX-T-CT-01-B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严重
8
0~2
11
SX-T-CT-02-B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
严重
8
0~2
12
SX-T-CT-03-B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严重
8
0~2
13
SX-T-CT-04-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
(略)
严重
8
0~2
14
SX-T-CT-05-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
(略)
严重
8
0~2
15
SX-T-CT-06-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严重
8
0~2
16
SX-T-CT-07-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严重
8
0~2
17
SX-T-CT-08-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严重
8
0~2
18
SX-T-CT-09-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
(略)
严重
8
0~2
19
SX-T-CT-10-B
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20
SX-T-CT-11-B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严重
8
0~2
21
SX-T-CT-12-B
投标人按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22
SX-T-CT-13-B
投标人按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23
SX-T-CT-14-B
投标人按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24
串通
投标
SX-T-CT-15-B
单位:
(略)
严重
8
0~2
25
SX-T-CT-16-B
(略)相同或MAC地址:
(略)
严重
8
0~2
26
SX-T-CT-XX-X
投标人与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27
中标
违约
SX-T-WY-01-C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
(略)
较重
4
0~2
28
SX-T-WY-02-B
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29
SX-T-WY-03-B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严重
8
0~2
30
SX-T-WY-04-B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
严重
8
0~2
31
SX-T-WY-XX-X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
32
干扰
招标
SX-T-GR-01-E
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
较轻
1
0~2
33
SX-T-GR-02-E
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
(略)
较轻
1
0~2
34
SX-T-GR-03-D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
一般
2
0~2
35
SX-T-GR-04-C
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
较重
4
/
36
SX-T-GR-05-C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较重
4
0~2
37
SX-T-GR-06-C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略)
较重
4
0~2
38
SX-T-GR-07-C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略)
较重
4
0~2
39
SX-T-GR-08-C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
较重
4
0~2
40
SX-T-GR-09-B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
严重
8
0~2
41
SX-T-GR-10-B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
(略)
严重
8
0~2
42
SX-T-GR-11-B
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
严重
8
0~2
43
SX-T-GR-12-B
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
严重
8
2
44
干扰
招标
SX-T-GR-13-B
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
严重
8
2
45
SX-T-GR-XX-X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
46
不当
异议
(投诉)
SX-T-YT-01-D
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
一般
2
/
47
SX-T-YT-02-C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
(略)
较重
4
/
48
SX-T-YT-03-C
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
较重
4
0~2
49
SX-T-YT-04-C
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
较重
4
0~2
50
SX-T-YT-05-C
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
较重
4
0~2
51
SX-T-YT-06-B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
严重
8
0~2
52
SX-T-YT-XX-X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
53
其他
SX-T-QT-XX-X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
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
54
/
SX-T-TB-01-A
给招标人:
(略)
特别严重
10
/
55
SX-T-TB-02-A
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
特别严重
10
/
56
SX-T-TB-03-A
给招标人:
(略)
特别严重
10
/
57
SX-T-TB-XX-A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特别严重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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