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
(略)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
(略)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
(略)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
(略)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竞买公告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8日10时至2023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陕西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
(略)址:
(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
(略)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7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83.06平方米。规划用途:商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略)为:荔房权证
(略)(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
起拍价:718299.31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
(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
(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标的所在
(略)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必要时可向标的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标的所在
(略)无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经人民法院确认,
(略)络服务提供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略)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7万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略)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略)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 号:
(略)(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略)(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略)
咨询、看样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此公告在“
(略)”上发布。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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