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汽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SZCD2023-BS-G-002-C)项目概况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SZCD2023-BS-G-002-C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元整(¥1.00元)
4.采购需求:
(1)车辆要求:车辆须车质、车况良好,设备齐全,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具有客车营运资质;承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保险必须是汽车租赁性质险种,保险必须包含第三责任险、第三者强制保险及车辆被盗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必须在100万及以上,驾驶员、乘客各20万元及以上;所提供车辆上牌地点:
(略)
车型
品牌要求
租车服务要求
5座轿车
丰田凯美瑞、帕萨特、桑塔纳、朗逸或同档次车辆
1、带司机
2、按天数计算、超时超公里另计
7座商务车
别克GL8或同档次车辆
9-19座中型客车
金杯、东风、大汉尼奥普兰或同档次车辆
33-55座大客车
宇通、金龙或同档次车辆
(2)驾驶员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所配备车辆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55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
(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
(略))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
(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投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三、获取:
(略)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2.方式:
(略)
(1)申领CA
1)已有CA
(略)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
(略)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登陆“
(略)”—“政府采购登录”—“
(略)”—“供应商”—“
(略)供应商注册及维护”
(略)上注册及资料填报,
(略)大厅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
(略)6。
(2)登录获取:
(略)
供应商进入“
(略)”—“政府采购登录”—“
(略)”—“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
(略)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
(略)
(3)依法获取:
(略)
(略)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略)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略)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略)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提交文件
供应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现场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CA证书、身份证明、纸质投标文件等资料。
(6)现场解密
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评审地点:
(略)
(7)在网上获取:
(略)
1)注册咨询:
(略)6
2)CA办理及咨询:
(略)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
(略),
(略)
咨询电话:
(略)
4)
(略):
政府采购部:
(略)6
信息管理部:
(略)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
(略)、
(略)
咨询电话: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30整(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
(略)(略)、
(略)上发布,敬请随时关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诚德天工建设咨询(苏州)
(略)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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