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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的委托,对
(略)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10月09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
(略)004N
(略)
标段(包)名称: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开标地点: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总分:86.38分报价:下浮0%
质量要求:达标负责人:林洁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略)
工期(天):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总分:53.14分报价:下浮0%
质量要求:达标负责人:郝荣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略)
工期(天):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总分:49.17分报价:愿意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下浮0%
质量要求:达标负责人:王树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略)
工期(天):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
(略)
(2)被投诉人的名称:
(略)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略)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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