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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人民医院结肠水疗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发布日期:2023-10-08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结肠水疗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略)【福建(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瑞晟招【2023】097-1号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2.8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结肠水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略)
(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略)
1、(略):瑞晟招【2023】097-1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略)站获取:(略)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略)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略)
其它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具体如下: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同时提供)复印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1日。
5.2报名期限内,(略)(略)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进行报名。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略)
6.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略)
6.3、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8、询价时间及地点:(略)
9、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龙岩分行。
(略)(略)(略)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略)
合同包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略)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结肠水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1台
128000


128000
12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具体如下: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同时提供)复印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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