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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院区华泰宾馆翠园楼6-9层医技办公室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3-10-07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略)
标段(包)名称:(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略)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略):JG(略)),(略)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略)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略)
原文
现文
第一章投标须知
16.1、投标保证金(P2-3)
人民币10万元整,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略)担保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略)代收。(略)(略))有关指引,(略)(略)(略)(略))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略)(略)(略)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略)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略)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如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略):11.2(P11)
现文:……
(略)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略)(略))代收的,以开标时查询的数据为准,可不需提供证明资料)。
现文:……
(略)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略)(略))代收的,以开标时查询的数据为准,可不需提供证明资料)。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略):16.1(P15)
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略)
(略)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略)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略)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略)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略)(略))有关指引,(略)(略))。
现文:16.1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略):16.2(P15)
现文:16.(略)(略)(略)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略)(略)(略)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略)(略)(略)
现文:16.2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略):16.3(P16)
现文:16.(略)(略)(略)代收投标保证金的,(略)(略)(略)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现文:16.3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略)(略)(P31)
现文:(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略)(略)(略)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略)
现文:(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略)(略)(略)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略)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P48)
7、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P50)
工程奖项: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奖项的:
(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65分,最高得1.3分;
(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2分,最高得0.6分;
(3)获(略)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1分,最高得0.3分。
本项最高得1.3分。
工程奖项: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获得过的工程奖项的:
(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65分,最高得1.3分;
(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2分,最高得0.6分;
(3)获(略)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1分,最高得0.3分。
本项最高得1.3分。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P51)
第三方评价:1、投标人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评价年度须含2022年)
(1)连续5年及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6分;
(2)连续4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3)连续3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4分;
(4)连续2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3分;
(5)获得过1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2分;
(6)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0.6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0.6分。
(1)缺少一项得0.4分;
(2)缺少两项得0.3分;
(3)缺少三项得0.2分;
本小项最高得0.6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1、投标人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评价年度须含2022年)
(1)连续5年及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6分;
(2)连续4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3)连续3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4分;
(4)连续2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3分;
(5)获得过1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2分;
(6)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0.6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0.6分。
(1)缺少一项得0.4分;
(2)缺少两项得0.2分;
(3)其余情况,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0.6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P51)
项目负责人:1、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项目负责人:1、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取得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所完成的项目,须担任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计算。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注:
(P52)
3、国家级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质量奖指(略)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其它如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1)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如颁发单位:(略)
(2)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略)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略)
3、国家级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和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市级质量奖指(略)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其它如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建筑工程项目获奖,投标人因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专业工程获得的奖项不予计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1)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如颁发单位:(略)
(2)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略)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未加盖投标单位:(略)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P75)
1.具体按施工图纸。
2.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4.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提供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选单位:(略)
5.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须经监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按板定货和使用。所有材料进场后需要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存放。
6.中标人按照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工期要求,制定出施工进度计划,需包含每日施工人员工种和施工人数等内容。
1.具体按施工图纸。
2.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4.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提供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单位:(略)
5.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须经监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按板定货和使用。所有材料进场后需要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存放。
6.中标人按照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工期要求,制定出施工进度计划,需包含每日施工人员工种和施工人数等内容。
7.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7.1工程施工单位:(略)
7.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7.3建设单位:(略)
施工单位:(略)
工程施工单位:(略)
7.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略)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7.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7.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略)
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7建设单位:(略)
二、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调整:
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略)(略))网站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略)(略))网站首页,进入“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略)、项目名称:(略)
三、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略)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SL(略)4-(略)847.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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