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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6年度东山园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一标段)征求意见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3-09-28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项目名称:(略)
(一)(略):YCZ(略)-01F
(二)项目名称:(略)
(三)(略)(略)-0014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苑街(略)(大(略)域)及北苑街(略)主次干道、人行道及社会空地。(略)以东(往(略)方向)东(略)。共计20(略),横到边纵到底,对标段范围全覆盖。详见《东(略)环卫作业等级及面积汇总表(仅供参考)》。作业范围和标段间的分界线以采购方的意见为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作业)内容
1、道路冲洗、洗扫、洒水,保洁作业,积水清理清除。
2、人行道清洗洒水、人工清扫保洁、杂草及积水清除。
3、废弃物的收集清理,交通护栏、隧道装饰板、垃圾容器及其周边的清(擦)洗保洁(含消毒工作),其(略)家具的清(擦)洗保洁;雨水井排水孔疏通和清洗,绿化带保洁,野广告治理。
4、公厕维护管理及爱心驿站管理(含消毒工作)。明细表附后。
5、落叶期需增加人工清扫频次,清扫的落叶单独装袋(垃圾袋自备)并堆放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略)
6、(略)面突击整治、应急抢险和重要活动环卫保障。
7、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人行道和车行道各类井盖缺失、损坏或其他影响行人安全、车辆通行的事项需及时报告采购方。
8、环卫作业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对标段范围全兜底。
9、各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扶贫等公益活动。
10、相关信息采集、统计,问题的整改回复等工作和采购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服务内容若有调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项目预算(预算控制最高价):1647.36万元,服务期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止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略)
在公示期内服务商通过登录“(略)”网(略)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提问”模块,在“需求公示提问”栏目下将相关意见进行反馈。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一)每年的招标控制价中包括的6万元应急抢险和重要活动环卫保障费用,为固定费用,投标方不得调整。此费用不在每月的作业费中支付,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按《应急抢险、重要活动环卫保障计费单价明细表》测算,据实支付。
(略)维修等造成环卫作业项目增减的,按如下公式核增、减费用:各单项招标控制单价×数量×单项下浮比例(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13﹪),相应的作业人员同步增、减。
二)作业要求:
(一)机械作业:
1、先冲洗后洗扫,每天3:00-6:00使用6-10吨(立方米)高压清洗车对车行道进行全面清洗作业(每台车安排1名辅助人员),(略)面压实的泥土、油污等,(略)面干净见本色。
2、安排二台5-8吨洗扫车对已清洗的车行道进行洗扫,(略)在7:30前完成第一次洗扫,下午12:30-16:30进行第二次洗扫作业;洗扫作业时,(略)面污染程度随时调整作业车辆行车速度但第一次洗扫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第二次洗扫不得超过15公里/(略)(略)慢车道(两边)每日进行一次洗扫作业((略)车),上午对两边慢车道的一侧进行洗扫,下午对两边慢车道的另一侧进行洗扫;(略)在7:30前完成一次洗扫,(略)可安排在下午12:30-16:30进行洗扫作业。
3、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00、12:00-14:00和15:00-17:00(略)实施三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每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和15:00-17:00(略)实施二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大气污染防控期间按要求增加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
4、车行道护栏用护栏清洗车每月清洗1次。
(二)人工清扫:
1、一级:每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2、二级:每2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3、三级:每3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禁止扫保合一。落叶期对(略)域每天上、下午各增加一次清扫。
(三)其他作业:
1、作业范围内的休闲(休息)桌椅、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半个月冲洗1次,每天保洁不少3次。
2、(略)牌、交通和公厕指示牌、公汽站台(略)家具每月冲洗一次(供电设施除外)并做好日常保洁。
3、人工保洁作业:
3.1(略)、绿化带、城市家具、休闲(休息)桌椅、排水设施等的保洁和人行道人工清扫,积水、杂草清除;废弃物的收集清理;横到边纵到底,全兜底。
3.2车行道保洁员必须配备电动车(需上牌),不得使用人力三轮车,缩短巡回保洁时间间隔。
3.3确保雨水井、排水孔畅通和洁净;
3.4按要求安排中午(11:30-14:00)和夜间(18:00——22:00)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0人。
3.5学校、幼儿园在上、放学期间需增加周边保洁人员。
(四)野广告治理:路面、墙面、行道树、城市家具等标段范围(可视)内的野广告清理达标。专人1人负责,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五)公厕管理:开放时间详见公厕开放时间表,落实一人一厕、一厕一卡,化粪池清掏间隔时间≤6个月,(略),做好各种记录,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达到二类公厕管理要求。一标段公厕专职管理人员12人,专职管理人员除注明允许的兼任的工作外,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见附表。
(六)人工清洗作业:
1、人行道和隧道装饰板、隔声屏障、安全岛(渠化岛)人工清洗,每月二次。
2、标段范围内人行道护栏(包含人行天桥护栏)每月人工擦洗一次。
(七)城东大道(北苑桥—发展大道)(略)客厅标准作业。
(八)作业时间:
1、人工清扫:每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7:30前完成、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7:00前完成。
2、人工保洁:每年冬春季每天作业时间7:00至22:00,每年夏秋季每天作业时间6:30至22:00。
3、休闲(休息)桌椅、果皮箱和垃圾桶、安全岛、城市家具等清洗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尽量在7:30前完成作业。
4、(略)面污染应及时安排突击整治,夜间产生的问题在次日7:30前必须完成整治工作。
(九)其他要求按《(略)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和招标文件执行。
三)作业质量:
1、严格按《(略)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标准》、《(略)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版)、《宜昌(略)市政、绿化、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期内,采购方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增设的考核标准、工作要求和制度等,中标方均应无条件遵守和服从。
3、城东大道(北苑桥—发展大道)作业质量达(略)客厅标准。
六、本项目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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