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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监理服务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09-2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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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招标条件
(略)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2〕876号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南京医科大学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7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865日历天)。
2.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29.9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4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略)
③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函2。(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略)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定量评审):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①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②详细评审: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总监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详细评审方法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报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略)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满分65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5
监理方案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
1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限≥10年,得4分;5年≤执业年限<10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6

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为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0.5分。
3
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电气类(或电气技术、建筑电气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2
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2
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暖通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2
安全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2
工程造价人员

工程造价人员2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0.5分/人。否则不得分。(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略)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
1
上述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单位:(略)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
检测仪器等
①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器、游标卡尺、卷尺、电脑的得2分,少一样扣0.5分,扣完为止。(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2
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0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略)
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0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监理企业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略)诚信库中获取:(略)
8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A.评审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略)
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略)诚信库中获取:(略)
(二)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略)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略)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监理方案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略)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总监业绩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获取:(略)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略)办事指南((略).cn/JSZB/bsz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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