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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3-09-19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略):AHSMFYZB-(略)(略):AHSMFYZB-(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11.(略)(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供应商名称:(略)
(略)详见其它补充事宜详见其它补充事宜详见其它补充事宜详见其它补充事宜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王慧、王晓光、王鹤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略)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略)管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略):AHSMFYZB-(略)
招标方式:(略)
开标日期:2023年9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略)
供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慧、王晓光、王鹤群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2023年9月1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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