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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1023破2号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所属地区:台湾 - 台南 发布日期:2023-08-22
所属地区:台湾 - 台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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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重整案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略)破产重整一案【(2021)鄂1023破2号】,并于2022年1月17日送达(2021)鄂1023破2号之一《决定书》,(略)管理人。
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略)顺利重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公告如下:

一、(略)项目概况

(略)(以下简称“(略)”)(略)(以下简称“凯迪生态”)在湖北投资建设的热电项目之一,于2007年1月10日在(略)文核准,于2008年3月开工建设,1#机组于2009年12(略)发电,2#机组于2010年1(略)发电。
(略)座落于(略),占地面积300亩,总投资2.75亿元,建有两台65t/h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电站锅炉,(略)生产的C12-4.9/0.98-12型单缸、次高压、轴流、调整抽气、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台机组最大供汽能力为37t/h。
(略)常态下年发电量1.5亿度左右,(略)电量1.257亿KWH,机组年利用小时数达6500小时,年消耗生物质燃料20万吨~25万吨,息税前利润1600万元。如改造为热电联产,测算年利润可实现3000万元。
2009年,(略)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略)烟气排放指标主要为粉尘、氮氧化物、硫化物等,锅炉烟尘采用阿尔斯通技术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达99.9%以上,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达标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018年5月,(略)凯迪生态债务危机影响停产,期(略)委市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复工复产,(略)退市影响,最终在2020年10月初全面停产。
2021年3月15日,(略)谈会,(略)单列破产重整。
根据(略)2020年-2030年的热电联产规划,(略)(略)热电联产规划的(略)场主体,具备热电联产的优势。

(一)产业优势
(略)属于新能源发电供热,生产过程中实现零碳排放,2010年已注册为碳排放减排量项目,2010年8月12日CDM注册,(略)3044,年累计减排量预估为90870吨,符合目前国家碳中和政策。国家政策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实现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率及降低新能源发电企业(含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对国家财政补助的依赖。
(略)所使用燃料主要为农林废弃物,可解决秸秆禁烧及林业废弃物造成的次生污染,(略)2012年-2020年主要经营指标。

(略)2010年-2020年经营数据表

年份
发电量(亿度)
供电量(亿度)
销售收入(万元)
燃料消耗量(万吨)
燃料采购费用(万元)
2010
0.92
0.84
6300
15.5
4340
2011
1.38
1.19
8925
20.2
6380
2012
0.78
0.67
5025
13.4
4130
2013
1.06
0.93
6975
17
4960
2014
1.35
1.18
8850
21.2
6236
2015
1.54
1.35
10,104
22
7006
2016
1.45
1.273
9547
23.9
8180
2017
1.46
1.27
9532
26.5
7000
2018
0.356
0.312
2322
6.18
1696
2019
0.256
0.226
1689
4.51
861
2020
0.068
0.059
449
1.17
257

(二)地理优势
(略)位于(略),占地面积300亩,(略)约2公里,距玻铝产业园约2公里,距规划建设中的(略)医药化工产业园约4公里,隔墙送电、供热供(略)位优势较大,(略)的敷设及后续扩建。(略)高铁、(略)正在建设之中,江北、随岳高速与“村村通”(略)物流需求的坚实保障,交通发达。

(三)(略)热电联产的经济性优势
根据财建【2020】208文件,对实现供热(冷)达到一定比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实施优先补贴奖励,在补贴电费给付滞后情况下,(略)热电联产可有效解决现金流不充分的状况(目前国内(略)场均是实施供热资金预存),实现长周期运行,效益最大化。
根据财建【2020】426号文件,(略)生物质享受补贴时间为15年或者82500小时,先到为准,期满后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略)两台机组分别于2009年及2010年投产,均已届电费补贴年限,(略)的转型及今后发展的方向。(略)重整前为单纯供电,纯供电与热电联产在盈利能力上相比,整体收益高30%左右,特别是缓解因补贴电费滞后形成的现金流不足,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及时支付复产后的燃料款,满足长周期生产的燃料收购需要,创造更大经济价值。
相较天然气供热,(略)在供热价格上更有节能增效的优势。(略)锅炉为中温次高压锅炉,1吨生物质燃料可产生2.5吨左右中温次高压蒸汽,生产每吨蒸汽的成本为150元,天然气工业锅炉(中温中压)为85平方天然气产生1吨蒸汽,以每平方天然气价格2元计,天然气锅炉生产每吨蒸汽的成本为250元,(略)相较于天然气锅炉供汽在成本上具有天然优势。
(略)重整后作为(略)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享有地方政府合法保护政策,同时也能为热电用户节省设备投资和减少热用户在用热用汽上的费用,(略)场竞争优势。
(略)委、市政府已全面启动府院联动和招商政策,(略)开设绿色通道,(略)稳定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历史遗留问题
(略)经过破产重整,浴火重生,期待凤凰涅槃。截至2023年2月28日,经管理人对全体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金额(略).69元(大写:柒亿陆仟贰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叁拾捌元陆角玖分)予以审核,管理人依职责审查认定的债权金额合计(略).53元(大写:壹亿陆仟壹佰肆拾陆万陆仟贰佰壹拾肆元伍角叁分),企业财产估值(略)元(大写:壹亿贰仟捌佰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债权性质较为单一,投资人化解企业债权的方式:(略)
(略)历史上经历过地方政府主导的庭外重整,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主营业务转型为热电联产,落实政策为企业重整助力赋能;大部分债权人对企业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排除他方因素干扰后独立经营的前景充满信心,愿意配合投资人旨在振兴企业的偿债方案,包括不限于债转股,分期偿债,续债及其他投资人抉择的偿债方式:(略)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整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三)(略)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经营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或施工领域,具有此类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书(保证各主体行动一致,明确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并承诺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等)。(略)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承诺按本招募公告参与遴选,(略)的重整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与其相关投资文件的安排而签订投资协议。

三、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略)(略)、报纸或者自媒体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延长,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略)
(1)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到管理人办公地点:(略)
(2)联系电话:(略)
(3)联系地址:(略)
3.报名需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联合报名的,各主体身份证明资料均需提供,且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股东会关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原件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也可进行说明),联合报名的,需附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对以上内容进行介绍;
(3)意向投资人出具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略)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三)初步审查阶段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开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
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略)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如管理人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四)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答署《保密协议》后,(略)相关财务和资产状况,(略)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限为十五日,自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答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重整方案及遴选正式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十日内(如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职调查,则在收到管理人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后二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或依法参与管理人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工作。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如提交重整方案的投资人为1家以上(不含1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

(六)签订投资方案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与原债务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者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四、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意向书的同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略)管理人账户。若不愿投资或未能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账户名称:(略)
(略):(略)7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五、保密义务

对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略)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终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二)本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
(五)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享有奖励政策,欢迎中介机构合作参与。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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