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重卡搬迁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08-02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
重卡搬迁工程项目
报价公告
NJJL-JJ-ZB-(略)
编制:
审核:
批准:
我司拟于近期对重卡搬迁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报价邀请,欢迎社会各优秀单位:(略)
1、招标联系人:(略)
2、技术联系人:(略)
一、项目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之前;
(本项目有图纸和招标清单需提供,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略)
报名方式:(略)
报名内容:投标单位:(略)
2、报价文件:有意向参加报价的单位:(略)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点;
4、报价书(报价明细详见附件1):
1)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2)公司营业执照
3)其他特殊要求(符合具体项目)
4)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须加盖公章)。
6)(略)(略)(略)授权书((略),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单位:(略)
8)公司地址:(略)
5、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略)
①、可邮寄或送至纸质版报价文件: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后请密封邮寄或送至“(略);也可电子版加密发送至(略)@skywell.com邮箱:(略)
②、开标时邀请各家投标代表前来我司现场参与,现场开标的单位:(略)
6、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项目名称:(略)
收款人:(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淳经济(略)支行
(略)(略)(略)
递交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地址:(略)
递交方式:(略)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略)
范围:设备基础、工艺配电、压缩空气管道安装、简易板房安装。
2、施工地点:(略)
三、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30天内完成招标内容内的工作。
四、质量要求:满足需求部门使用要求
附表:投标须知★★★★★
(略)
条款名称:(略)
编列内容
1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之前;
本项目有图纸和招标清单需提供,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略)
2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0日9:00(开标),(略)张工,逾期无效。
3
报价有效性
最终报价请投标方结合自身实力慎重考虑,拿出最大的诚意,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价。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5
开标地点:(略)
(略)(略)204会议室
6
投标保证金
2023年8月10日前把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电汇至我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淳经济(略)支行
(略)(略)(略)
(略)(略)2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缴纳方式:(略)
2)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7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单位:(略)
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壹份,并密封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内。
9
装订和密封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并密封。
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的所有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成套,档案袋上下两端贴封条并在密封外层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3、其中商务标部分的报价表中:表单格式均不得修改,若有让利部分表格需说明。
4、电子版投标文件应随同投标文件正本密封提交或者单独封装提交。
10
开标程序及定标
(1)密封情况检查:原则上要求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否则,开标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不得参与后续开标流程;开标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参与后续开标流程,但投标方自行承担文件不密封造成的后果;
(2)现场评标顺序:技术标评审和交流→商务标评审和交流→二次报价→现场评标结束。
11
付款方式:(略)
付款方式:(略)
附件A:工程量清单
附件B:合同
附件C:开沃集团简介和主要产品展示
附件D:访客小程序
附件A: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第1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略)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A.16拆除工程
1
1
(略)3
钢筋混凝土地面拆除切缝
1.锯缝,锯缝厚度须满足施工要求。2.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
m
175.04
2
(略)2
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1.拆除混凝土地坪,拆除厚度25cm2.包含不限于破除、归堆等相关费用3.拆除方式:(略)
m2
64.87
(略)土石方工程
1
3
(略)1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投标人根据相关资料确定;2.挖土深度:投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m3
111.86
4
(略)2
挖一般石方
1.石方类别:投标人根据相关资料确定;2.挖土深度:投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m3
16.22
5
(略)2
基坑边回填土方
1.回填范围内垃圾、杂物应清理干净,淤泥挖除,积水排干,分层对称回填夯实;2.填方材料品种、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抗震缝、沉降缝空隙应采用中,基础四周素土分层夯实(分层厚度300),密实度≥0.94;3.回填土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施工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4.填方来源、运距:运距自行考虑,结算不作调整
m3
19.98
6
(略)2
地基原土夯实
1、压实方法:机械原土夯实
m2
64.87
7
(略)2
余方弃置
1.土方内倒2.含清理,装车,运输等相关费用
m3
91.88
8
(略)3
余渣弃置
1.建渣内倒2.含清理,装车,运输等相关费用
m3
16.22
A.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
9
(略)3
现浇构件钢筋
1.现浇砼构件三级钢筋Φ≤252.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图纸,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t
8.47
10
(略)2
设备基础垫层
1.混凝土种类:商品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3.详见图纸
m3
5.89
11
(略)5
设备基础
1.混凝土种类:商品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P6)3.详见图纸
m3
83.99
12
(略)4
地脚螺栓膨胀混凝土灌溉浆
二次浇筑采用C35微膨胀混凝土
m3
2
(略)预埋铁件
1
13
(略)1
预埋铁件
详见设计图纸
t
0.581
本页小计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第2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略)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A.11楼地面装饰工程
1
14
(略)1
原设计地面恢复
修复地坪,面层考虑接槎处外扩做法参现有地面
m2
58.87
15
(略)2
固化剂及金属骨料地面恢复
做法参现有地面
m2
58.87
A.1其余工程
1
16
(略)1
成品活动板房
1.规格尺寸:3000mm*6000mm*2700mm2.一门两窗3.含PZ30箱及进线电缆YJV5*4长度20m

2
17
(略)2
成品活动板房
1.规格尺寸:2000mm*1600mm*2700mm2.一门一窗3.含PZ30箱及进线电缆YJV5*4长度20m

1
18
(略)1
止水带
4厚止水钢板,详见图集10J301
m
22.14
19
(略)1
沥青胶泥填缝
沥青胶泥填缝,配合比详见设计图纸
m2
16.36
分部分项合计
20
(略)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

1
21
(略)1
设备基础模板
1、现浇混凝土复合木模板
m2
52.77
22
(略)1
垫层模板
1、现浇混凝土复合木模板
m2
5.47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3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略)1
安全文明施工
1.1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3.1
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
1.2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1星0.7%/2星0.77%/3星0.84%
1.3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31
2
(略)1
夜间施工
0~0.1%
3
(略)1
非夜间施工照明
0.2%
4
(略)1
冬雨季施工
0.05~0.2%
5
(略)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6
(略)1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
0~0.05%
7
(略)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1~2.3%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4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8
(略)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JGB
0.5~2.1%
9
(略)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市优结构0.7%/市优0.9%/省优1.3%/国优专业1.4%/国优1.6%
10
(略)1
住宅分户验收
0.4%
合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5页共19页
(略)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00
1.1
社会保险费
3.2
1.2
住房公积金
0.53
1.3
环境保护税
0.1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
9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第6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略)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略)土石方工程
1
1
(略)4
平整场地
1、土壤类别:详见地勘报告2、弃土运距:施工单位:(略)
m2
144.5
2
(略)1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投标人根据相关资料确定;2.挖土深度:投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m3
128
3
(略)2
地基原土夯实
原土夯实,地基允许承载力大于100KPa
m2
144.5
4
(略)1
回填方
1.回填范围内垃圾、杂物应清理干净,淤泥挖除,积水排干,分层对称回填夯实;2.填方材料品种、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抗震缝、沉降缝空隙应采用中,基础四周素土分层夯实(分层厚度300),密实度≥0.94;3.回填土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施工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4.填方来源、运距:运距自行考虑,结算不作调整
m3
72.43
5
(略)1
余方弃置
1.土方内倒2.含清理,装车,运输等相关费用
m3
72.07
A.2地基处理工程
1
6
(略)1
碎石基础
1.300厚碎石基础垫层2.压实系数:0.93
m3
30.72
7
(略)1
灌浆
5mm厚1:1水泥砂浆灌浆
m2
2
A.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
8
(略)3
现浇构件钢筋
1.现浇砼构件三级钢筋Φ≤252.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图纸,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t
2.502
9
(略)6
地磅基础
1.混凝土种类:商品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3.详见图纸
m3
30.72
(略)预埋铁件
1
10
(略)1
预埋铁件
详见设计图纸
t
0.198
A.1其余工程
1
11
(略)2
预埋PVC管
DN50硬PVC管
m
5
分部分项合计
12
(略)1
设备基础模板
1、现浇混凝土复合木模板
m2
46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7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略)1
安全文明施工
1.1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3.1
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
1.2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1星0.7%/2星0.77%/3星0.84%
1.3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31
2
(略)1
夜间施工
0~0.1%
3
(略)1
非夜间施工照明
0.2%
4
(略)1
冬雨季施工
0.05~0.2%
5
(略)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6
(略)1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
0~0.05%
7
(略)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1~2.3%
8
(略)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JGB
0.5~2.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8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9
(略)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市优结构0.7%/市优0.9%/省优1.3%/国优专业1.4%/国优1.6%
10
(略)1
住宅分户验收
0.4%
合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9页共19页
(略)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00
1.1
社会保险费
3.2
1.2
住房公积金
0.53
1.3
环境保护税
0.1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
9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第10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略)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略)1
电力电缆
1.规格:YJV-0.6/13×185+2×952.下料设备动力柜甲供
m
7.5
2
(略)2
电力电缆
1.规格:YJV-0.6/13×70+2×35
m
543
3
(略)3
电力电缆
1.规格:YJV-0.6/13×25+2×16
m
750
4
(略)4
电力电缆
1.规格:YJV-0.6/15*16
m
950
5
(略)1
桥架
1.材料:钢制2.规格:200*100*1
m
30
6
(略)2
桥架
1.材料:钢制2.规格:300*150*1.23.配电房内竖向至电缆沟
m
8
7
(略)1
KBG穿线套管
1.规格:SC50
m
460
8
(略)1
成套配电柜
1.03AP22XL-21(改)2.(略)

3
9
(略)2
下料设备动力柜
规格:1600*800*600设备甲供,仅计取安装费

1
10
(略)4
检修插座箱2
1.NM-XZG32.甲方提供61台仅计取安装费用

61
11
(略)3
母线插接箱
63A/315A

16
12
(略)3
槽钢基础
1.规格:10#槽钢2.刷防锈漆和银粉漆
m
16
13
(略)1
电缆接头
1.规格:3*185+2*95

2
14
(略)2
电缆接头
1.规格:3*70+2*35

6
15
(略)1
(略)
01AP0更换CM3-250M/3300ln=80A旧件归还

1
16
(略)1
母线伸缩节
三相五线制1000A铜质密集型母线伸缩节(母线已安装)

2
分部分项合计
17
(略)1
脚手架搭拆
脚手架搭拆费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1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略)1
安全文明施工
1.1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1.5
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
1.2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1星0.3%/2星0.33%/3星0.36%
1.3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21
2
(略)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1%
3
(略)1
非夜间施工照明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30%
4
(略)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5~0.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2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5
(略)1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05%
6
(略)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6~1.6%
7
(略)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5~2.1%
8
(略)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市优0.8%/省优1.1%/国优专业1.2%/国优1.3%
9
(略)1
住宅分户验收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10%
10
(略)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3%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3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1
(略)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4~0.08%
合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4页共19页
(略)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00
1.1
社会保险费
2.4
1.2
住房公积金
0.42
1.3
环境保护税
0.1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
9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第15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略)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略)1
双面镀锌无缝钢管
1.规格:DN50,Q235B2.GB/T(略)
m
240
2
(略)2
双面镀锌无缝钢管
1.规格:DN25,Q235B2.GB/T(略)
m
190
3
(略)3
双面镀锌无缝钢管
1.规格:DN15,Q235B2.GB/T(略)
m
15
4
(略)1
内螺纹球阀
1.规格:DN50,Q11F-16C

1
5
(略)2
内螺纹球阀
1.规格:DN25,Q11F-16C

1
6
(略)3
内螺纹球阀
1.规格:DN15,Q11F-16C

1
7
(略)1
配气器
1.规格:进气DN25---2xDN152.配套进、出口排污球阀和快接前球阀含快速接头(圆三通型)

38
8
(略)3
配气器
1.规格:进气DN15---2xDN152.配套进、出口排污球阀和快接前球阀含快速接头(圆三通型)

13
9
(略)2
角钢
1.规格:40*42.管道支架
kg
100
10
(略)1
防火涂料
1.厚型耐火极限不小于2.5h2.压缩空气及电力支架修补

1
分部分项合计
11
(略)1
脚手架搭拆
脚手架搭拆费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6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略)1
安全文明施工
1.1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1.5
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
1.2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1星0.3%/2星0.33%/3星0.36%
1.3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21
2
(略)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1%
3
(略)1
非夜间施工照明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30%
4
(略)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5~0.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7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5
(略)1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05%
6
(略)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6~1.6%
7
(略)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5~2.1%
8
(略)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市优0.8%/省优1.1%/国优专业1.2%/国优1.3%
9
(略)1
住宅分户验收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10%
10
(略)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3%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8页共19页
(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1
(略)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4~0.08%
合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略)
标段:
第19页共19页
(略)
项目名称:(略)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00
1.1
社会保险费
2.4
1.2
住房公积金
0.42
1.3
环境保护税
0.1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费)/1.01
9
合计
单位:(略)
联系人:(略)
日期:
第二章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略)
工程地点:(略)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总工期:日历日。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含税价):税率%
本工程暂定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略)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略)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略):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略)
1.6设计单位:(略)
1.7监理单位:(略)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略)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l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略),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略)
5.2监理单位:(略)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略)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略)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略)
7.1项目经理:(略)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略)
7.3项目经理:(略)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略)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略)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略)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略)
(3)(略)的通道,(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略)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略)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略)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略)
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略)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略)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略)、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3.3承包人应当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建设部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按节点支付。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自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和地点:(略)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略)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略)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并经建审部确认后。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略)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略)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略)
第一种解决方式:(略)
第二种解决方式:(略)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略)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略)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略)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此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此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40.3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4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5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略)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3.3承包人不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施工给发包方带来较大经济及工期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略)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1.1.本合同协议书
1.2.中标通知书
1.3.投标函及其附件
1.4.本合同专用条款
1.5.本合同通用条款
1.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7.图纸
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9.其他合同文件
1.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得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建设部、江苏省、(略)(略)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等。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工程所需的所有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图纸套数为贰套(竣工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
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本工程图纸及复印件(具体方式:(略)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无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本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略)
4.2监理单位:(略)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以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发包合同;(2)费用的增加;(3)工程的延期;(4)发布变更指令;(5)所有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6)发布开工令,超出一周以上的暂停施工或复工令;(7)索赔的支付。
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或其项目经理:(略)
4.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负责人
职权(经基建总监授权):行使发包人代表的权利,包括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及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授予发包人的所有权力。
发包人可以委托工程顾问协助发包人代表进行工程管理,但其所行使的权力应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追认。
4.4按通用条款。
4.5按通用条款。
4.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__/__。
5.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按通用条款。
6.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略)
姓名: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专职质检员
姓名:职务:专职安全员
6.1对项目经理:(略)
⑴合同签订时,中标的项目经理:(略)
⑵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略)
⑶如果因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略)
⑷经发包人确定的项目经理:(略)
6.2对项目管理团队的要求
⑴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签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
⑵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如有违反,每人次支付违约金(略)整。
⑶如果因客观原因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更换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出具半年以上本企业的劳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并且与原岗位的管理人员具有同等条件,如资质、业绩等。
⑷发包人有权反对及要求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调离不称职或发包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发包人书面准许,不可再用此人。如有违反,按照每人次(略)罚款。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基本满足施工要求,但投标人仍需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因忽视场地条件而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
(2)将施工所需的水、(略)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略)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资料齐备,如需要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查询。任何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或其他资料的提供,只作为供承包人之参考,发包人并不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及是否适用于整个工地。如承包人认为需要进行额外的地质勘探,承包人须提交理由交给发包人审核及批准才可进行额外的地质勘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与实际工地情况有差异或工地情况而需要进行额外的地质勘探而取得费用或工期索赔。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略)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三方按施工图进行现场交验,并提供书面报告交承包人。交验后承包人采取措施保护水准点和控制点,并对此负责。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供图纸疑问清单后一周内,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周边其他在建工程、在建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议。
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审批、施工过程中涉及公安、市容、环保、环卫等部门的手续,并将办理这些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合同总价中。
7.3按通用条款。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安全事故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涉及到交通、环卫、市容、施工噪声及劳务用工管理等所有应办手续,均由承包方自行按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限及标准办理完毕,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产品保护并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现场施工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承担费用,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江苏省和(略)(略)有关规定执行,文明施工,保证工完场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见附件:施工现场布置有关要求),(略)硬化、布置各项标识,标牌,便于检查、视察或参观。若因承包人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不好,导致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略)的违约金。
(9)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经监理单位:(略)
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保修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并做到优质服务。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①必须不计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管理。
②承包人负责保养及维修(略)(略)所造成的损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必须立刻执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指令。若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执行指令,而在收到发包人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7日之内,承包人仍未执行,发包人可另聘和支付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其他承包商完成此项工作的相关费用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造成发包人额外损失或间接损失的,作为债务向承包人追讨。
④承包人必须签收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资料,如有异议必须在收文之日起3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同认可。
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略)
⑥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提供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发包人基建及安环备案。
⑦承包人应保证购买各种保险,及时支付劳务工资,否则引起劳务工人断电罢工闹事、堵门、集体上访等事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每例(略)(略)罚款。
8.2按通用条款。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及人力部署、机械配备、材料供应安排并说明其采取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法,由发包人统一安排。
9.2按通用条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开工。承包人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约定的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未予答复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均不予顺延;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发包人通知的进场日期之日起计10天内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即时解除合同。
11.暂停施工
12.工期延误
1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略)线上的项目,而引致不能在原定的完工日或按本条款而延长了的完工日之前完成,则承包人须以书面详细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须以书面批准有关工期合理的延长。
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长,不附带任何的补偿费用,在延长工期期间所增加的项目也按原定的合同清单价计算。
12.2按通用条款。
13.工程竣工:按通用条款。
四、质量与验收
1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略))的规定。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适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等级不合格,承包人除应采取整改措施达到合格外,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需另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经发包人和监理验收任何一项工程只要连续二次不合格,无论最终整改结果如何,承包人都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略)/次。
15.本工程的验收包括工程期间所进行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工程验收,承包人协助专业分包办理。
16.检查和返工:按通用条款。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略)建设质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及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18.重新检验:按通用条款。
19.工程试车
19.1按通用条款。
19.2试车费用的承担: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9.3关于对配电柜(箱)防雷装置中的要求:配电柜(箱)系统图中含有浪涌保护装置,承包人必须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书给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当遵守江苏省及(略)文明施工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略)文明工地的验收。
承包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并承担全部责任。
21.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按通用条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略)
(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各类人工、建材、机械、设(略)场风险及政策性调价,见证取样费以及工程延迟开工、工期顺延等风险。
乙方应熟读图纸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招标时未提出异议的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的清单项,应视为本工程项目的附属义务,不再另行计算支付,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如后期因签证、变更增加的费用,按投标报价时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2)该综合单价包括了为了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工作的所有费用的单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技术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不再另行增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变更、洽商引起的工作量调整须经发包人签证认可,具体按现场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工程变更、签证、洽商部分的工程量按实签证。工程变更、签证部分的工程量及本合同预算书中有遗漏项的工程量按实签证后,按以下执行:
①合同附件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附件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相近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价款的计价原则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合同附件预算书中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管理费、利润的最终让利幅度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调整的原因:
1)施工图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不属于承包商责任范围内场地条件变化引起的现场签证、发包人认可的材料代用(材料代用引起的量差和价差);
2)发包人确认的其他费用。
调整的办法:
1)变更、变动后的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办法调整:⑴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按合同已有综合单价执行;⑵工程量清单中只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类似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调整后确定变更的综合单价;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或类似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按投标时的计价标准及投标费率编制变更综合单价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最终由发包人确定变更的综合单价。
2)减少部分按投标报价及相应计价程序扣除。
3)工程量清单中注明材料暂定价,如审计确认的供应单价与暂定价不符,则按以下公式计算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实物工程量*(审计确认的供应单价-材料暂定价)*(1+税率)并计取相应规费和措施费。
4)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脚手架、模板除外)、其他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不采用。
(4)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不采用。
2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变更、洽商等引起的工作量调整须经发包人签证认可,具体按现场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如后期因签证、变更增加的费用,按投标报价时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22.3现场发生的签证单,签证单中工程量需经甲方基地总经理:(略)
23.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工程款(进度款)付款方式:(略)
按照已完工程形象节点进行支付: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时付至合同总价的80%,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完成审计结算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97%,工程结算价款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1、工程款项支付方式:(略)
2、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在扣除维修费用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3%。
3、工程施工至付款节点时,承包人必须按要求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工程款,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负责人认可并提供相关节点验收证明、开具有效发票。支付到竣工结算价的97%前须提供审计结算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略),并对此进行承诺,如有变更,需提供书面证明。
③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按时支付劳务费,确保工程按期竣工交付。
25.2变更价款支付
签证并入结算以审核后的变更价款为付款控制依据,审计结算价的3%为质保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2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6.1按通用条款
2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承包人应提供准确规格和数量,如因承包人提供的时间、规格和数量不准而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按实提供数量、规格后,因发包人临时变更或改变设计而带来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不允许调剂串换。
(4)到货地点:(略)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未说明之处均为国标要求:
(1)钢材、型钢、钢板:武钢、宝钢、沙钢、南钢、马钢、莱钢
(2)电线电缆:江南、远东、上上、起帆、宝胜、金龙羽
(3)PPR、PVC、PE管及管件、阻燃电线管:华亚、公元、联塑、金牛角、金德、伟星、日丰
中标单位:(略)
承包方所有材料、设备使用前必须按照发包人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按招标文件要求,需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材料,承包人须提供样品,在使用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承包人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
(2)承包人自购材在质量上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并是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经检测和复试后,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略)
(3)承包人自购件的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合同要求,合同规定品牌、标准的,承包人必须按指定的品牌、标准进货并报验;如擅自变更品牌,发包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或按双方确认价格扣除差价,并按确认价格的20%予以处罚。且发包人有权改为发包人采购,并按实际采购价的120%扣回。在结算时按照实际采购的价格1%的材料保管费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8.2按通用条款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发包人有权发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除得到发包人指示外,承包人不能擅自作出设计变更。任何发包人要求或追认的设计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
设计单位:(略)
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按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叁套竣工图和工程竣工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符合工程验收的档案管理要求。
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略)
32.2按通用条款
32.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33.竣工结算
33.1按通用条款
33.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33.3竣工结算
3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明细如下;
(1).竣工图纸:用于结算的竣工图纸必须有施工单位:(略)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扫描件、施工合同预算价(合同价对应的预算书)、中标通知书、商谈纪要、补充协议及其对应的预算书(若有);
(3).审核结算书:纸质版和对应的电子软件版本;
(4).开竣工报告:开工、竣工报告、延期证明(若有);
(5).工程治商记录(或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单等):要求根据工程治商记录(或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单等)按时同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略),以便査收。工程洽商记录(或签证单、工程量确认单)要求有监理单位:(略)
(6).工程量计算书(及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用电脑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7).甲供材:如有甲供材需提供甲供材对账单;
(8).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略)
(9).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略)
(10).施工单位:(略)
(1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应由发包人盖章。以上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33.5承包人提供的结算书需经审计单位:(略)
33.6质量保修:按通用条款。
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无__
3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合同工期执行中标单位:(略)
工期延误达到3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免除承包人按照本条款的约定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35.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标准,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无偿返修,直至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如上述约定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该赔偿数额以发包人的财务数据为准。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按照专用条款的35执行。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承包人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5.索赔:按通用条款
36.争议
3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7.工程分包
37.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本工程不准转包或擅自分包。如若发现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须分包的特殊专业工程须经发包人确认,分包单位:(略)
37.2按通用条款
38.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38.2按通用条款
39.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以及其它依据国家、江苏省、(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办理的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缴。
40.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略)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按通用条款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按通用条款
43.合同解除:按通用条款
44.合同生效与终止:按通用条款
45.合同份数
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陆份,正本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壹份。
46.补充条款:
46.1承包人必须按“(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46.2承包人污染、(略)内主干道必须清理、修复,如污(略)道路,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6.3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15天内拆除现场的所有临时设施,并清除全部垃圾,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场的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
46.4承包人应有具体的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如期发放并按(略)(略)有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
46.5在专业分包单位:(略)
46.6施工过程中,如双方因核价存在分歧或争议,承包人不得因此而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6.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廉政条款
附件4乙方配合内容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外墙面渗漏、有防水要求的均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室外的上下水(略)(略)政公用工程为1年;
6、装修工程为2年
7、其他约定:另行商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3%。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的30日内付清质量保修金,同时扣除所有维修费用。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因施工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的,发包方有权自行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从双方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安全责任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工程名称:(略)
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为本次承包合同的附件。因乙方是进入甲方为承包单位:(略)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对人身体造成较重损伤以上的事故,如发生较重损伤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甲方需对乙方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备案;同时,甲方还审查承包单位:(略)
1.2开工前甲方负责向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告知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1.3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及处罚。
1.4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职责
2.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略)
2.2乙方进场前,必须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明等需审查资料提供给甲方,如有借用资质、转包工程等行为,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负全责。
2.3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
2.4开工前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专项施工方案措施。
2.5乙方进场前,必须把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上岗证和身份证等证件提供给甲方;对新入人员必须进行入厂教育及告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
2.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采取措施整治消除后继续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7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略)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9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略)域必须按标准佩戴劳保用品;乙方的(略)域及(略)应适当配备消防设施。
2.10乙方入厂后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通报制度。
2.11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一旦违反,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现场违章操作行为进行考核。
3.1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人体造成较大损害及以上伤害事故、火灾事故、较大环境危害、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等将完全扣除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抵押金,对甲方人员、财产或影响造成的损害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抵押金不能抵消或妥善处理的,将根据损失程度及影响情况在合同款中扣除。事故影响严重者,将对乙方承包能力重新评估并追责。
3.2乙方必须明确承包(略)域,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乙方应对(略)进行围挡或设置安全警戒线,对有危险(略)域设相应安全标志,做到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无围挡或缺少五牌一图,对乙方罚款(略)以上并限期整改。
3.3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略)
3.4乙方进入(略)域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防火制度》,(略)严禁吸烟(除划定的(略)),不得玩弄火种,不得携带烟火进入(略)域,违者罚款100元以上/次;如需动火、吊装、高处作业等,需到安环部开具相关许可,违者除勒令停工外,并给予(略)元以上/次的罚款,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责及连带责任。
3.5乙方携带、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自燃等危险化学品进(略)必须向甲方申报,如果使用量大,可申请代为存管;如果私自带入易燃易爆、有毒、自燃等危化品,将勒令停工整顿,并给予(略)元以上罚款。
3.6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根据作业环境、条件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对高处作业的各环节严加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如果经多次提醒仍不正确着装并佩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以上/人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安全绳的罚款500元以上/人次,情节严重的要求停工整改。
3.7乙方吊装作业必须提交吊装安全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行。吊装车辆需提供检测报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作业时,安全员必须到场监督。乙方吊装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环部开具吊装作业证,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未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吊装作业证、检测报告不符等将对乙方罚款(略)以上并勒令整改。
3.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保证生产安全同时,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垃圾、废物等按规定处理,施工结束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现场。如现场脏乱、垃圾废物不按要求处理,将对乙方罚款(略)以上并勒令整改。
3.9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200元以上/次。
3.1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罚款500元以上/次。
3.11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罚款500元以上/处。
3.12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罚款200元以上/处。
3.13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高处临边作业未设置围栏、警告标志,罚款200元以上/处。
3.14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就从事电、气焊作业,罚款500元以上/次。
3.15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以上。
3.16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未固定立放,气瓶与气瓶、明火、电气设备安全间距不足,罚款100元以上/处。
3.17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罚款500元以上/次。
3.18甲(略)道路均有限速标志,乙方车辆应遵守,如有超速罚款200元以上/次
4、其他责任
4.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4.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效力
1、本协议发生争议以甲方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廉政条款
廉洁承诺书
致:(略)
为创造良好的商业交易环境,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规范及透明,维护贵司及我司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司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在与贵司的商务活动中,不得有行贿的行为,不损害贵司的合法权益。
二、不向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及购物卡、消费卡、加油卡、各种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礼金。
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三、不向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服饰用品、消费品、化妆品、收藏品等无论价值数额大小的礼品,除非该等礼品(物品)(略)标识的仅具有名义价值的(人民币300元以内)企业形象品。
四、不向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电子产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住房及相关费用,不为贵司工作人员支付差旅、食宿等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五、不利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向贵司工作人员送节日礼金以及烟酒等节日礼。
六、不安排贵司工作人员出入私人会所消费。
七、不安排贵司工作人员参加博彩、抽奖、旅游等活动。
八、(略)投资入股、合伙、合资经营企业。
九、不为贵司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任何好处。
特定关系人:是指贵司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十、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略)
十一、积极配合贵司调查、检查等工作。贵司审计部门有权对合作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要求纠正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如贵司工作人员有索贿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须向贵司审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对积极举报贵司人员索贿行为经查实的,贵司可视情况在新项目合作、配套比例、付款等方面优先考虑。
我司已知晓贵司审计部以下举报投诉联系方式:(略)
举报邮箱:(略)
十二、经贵司查实,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贵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①有权解除与我司签订的年度合作协议;②有权视我司违约情节轻重,暂停我司的合作商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贵司黑名单,无限期取消合作资格,不得参加贵司的任何招投标和商务活动;③有权要求我司按当年销售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我司同意违约金及损失可直接从贵司未付货款扣除,不足部分,贵司有权向我司追偿。
十三、双方合作之日起至签订本承诺书期间发生的上述违规行为,我司将与贵司的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并清退。若未清退亦未主动告知贵司而被贵司查出的,我司愿承担上述第十二条同等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承诺书系我司与贵司经济合同(协议)的必要补充,适用于双方发生合作关系之日起,不因采购(合作)活动的终止而终止,贵司发现我司存在上述任一违反本承诺书之行为,即可随时行使本承诺书约定之权利。
(略):(公章)
实控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乙方配合内容
1、为甲方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做好配合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洞口(甲方指定分包除外)封堵、填缝、修补工作。
2、配合已完工程、设备和成品的保护,配合竣工资料的整理。
3、提供甲方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期间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塔吊、脚手架供分包工程及材料供应商使用,满足甲方分包工程合理的配合要求。
4、协调日常工作,与分包方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建及安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并对分包方工程量的确认对甲方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施工用水用电供应,挂表按实计算(水电表由分包方自己提供),费用由分包单位:(略)
6、设备堆放场地等。
7、提供必要测量定位所需的基准点。
8、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方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钢结构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施工的条件。
9、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方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的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对分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
11、专业分包备案。
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
二、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略)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6、《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2、《(略)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3、《(略)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5、《(略)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6、《(略)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2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1、《(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2、《(略)
2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略);《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略);《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略);《建筑地基技术处理规范》JGJ79-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略)(2015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略)(201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略)
……
本工程所需标准和规范如有遗漏,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补充标准和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如遇规范或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矛盾的情况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该解决办法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另有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技术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如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范与现行技术规范不符,以现行技术规范为准。
三、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按照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四、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
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一、图纸(另附)
二、技术资料
1、施工现场布置有关要求
一、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空心砖或彩钢板,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挡材料的要求压顶,墙面刷白美化。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制定门卫制度,设置进出口大门,门卫值班室设于大门一侧。
2、(略)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所锁,不得采用竹笆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略)(略)主干道地面应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略)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略)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略)、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流。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机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方(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略)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略)内住人。
2、施工现场(略)与办公、(略)必须明显分离,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分离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拦防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防署、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做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做到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严防盗窃、斗殴、赌博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正确,并固定在现场内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区域以及主要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目的的安全警示牌,并绘有现场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食堂应该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清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沐浴室和厕所,并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米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水泥砂浆或地砖,采用水冲式并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急救人员。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培训,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基本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气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条款
一、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文明施工。
二、发包人职责:
1、发包人委托监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指导承包人的安全施工及文明现场管理工作。
2、协调各施工单位:(略)
三、承包人职责:
1、工程项目经理:(略)
2、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具体制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条例及实施细则。内容须包括以下方面;
2.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2.2对职工进行安全文明教育;
2.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及各项规定;
2.4做好场容场貌工作包括工地围挡、道路场地、材料堆放、五牌一图等;
2.5保持工地卫生状况(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楼地面等)良好;
2.6做好爱民便民及其它工作;
2.7做好与相关部门及相关施工单位:(略)
2.8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其它工作。
3、指定专人做好安全施工日志。
四、如承包人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发包人将视该行为为承包人的部分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承包人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具体条款及违约金额执行《现场管理条例》。
五、因本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为确保工程高效、顺利地进行,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及其下属人员在与其它部门、单位:(略)
2、承包人确保在本工程范围内承包人的任何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出现任何暴力行为。
3、如承包人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发包人将视该行为为承包人的部分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当事人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要求承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次不少于(略)人民币(当事人10人以下)或(略)人民币(当事人10人以上)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六、在承包人工程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同时本条款不免除承包人造成不良后果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它责任。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略)
1、(略)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略)
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小写¥大写元整,增值税(%)小写¥大写元整。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_%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______%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略)
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9、投标人自报质量等级。
投标人:(盖章)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略)
(略)
开户行地址:(略)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
单位:(略)
地址:(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略)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略)
单位:(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年月日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1、封面
2、投标总价
3、表2-1工程项目总价表
4、表2-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表2-3单位:(略)
6、表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表2-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表2-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表2-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表2-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表2-9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表2-10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一(乙供材料、设备表)
13、表2-11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二(暂定价及指定品牌表)
备注:
1、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规定的标准格式报价。
2、投标预算需提未来软件电子档U盘及其导出的EXCEL格式,密封于投标文件中。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略)
工程名称:(略)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附件C:开沃集团简介和主要产品展示
开沃集团的简介:
(略)(以下简称“开沃集团”)是集新能源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2010年创维集团创始人黄宏生成立开沃集团。开沃集团重心由传统中巴转向新能源汽车,成为(略)唯一的新能源商用车总部企业。
开沃集团现有员工4000余人,其总部位于南京溧水(略),占地面积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总投资50亿元。其生产基地布局全国,分布在南京、深圳、武汉、徐州、呼和浩特、渭南等地。
(略)2014年纯电动客车销量排名全国第二,至今一直保持在行业领先地位。2017年获得国家级乘用车生产资质,2020年9月首款乘用(略),2021年3月26日乘用车品牌“创维汽车”正式启动。开沃集团累计销售车辆超60000辆,40多个国家、200多(略)
在技术研发上,开沃汽车拥有一支以专家、博士、硕士为技术领头人的近800人的技术团队,集中了国内优秀的研究、试验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成果。通过自主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沃已累计申请专利1311项,其中发明专利509项;获得专利授权846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
近年来,开沃汽车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技术攻关、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专项。2018年10月,开沃汽车自主研发的“新一代VCU和BMS二合一控制器”荣获国家级技术金桥奖“优秀项目奖”,这也是开沃汽车首次获得国家级技术奖项。2019年开沃汽车推出了自主研发的L4级无人驾驶观光车“(略)”,获得了“2019年度ICT中国创新项目最(略)创新应用奖”。同年5月,开沃汽车荣登中国独角兽企业榜单;2022年荣登全球独角兽榜。
开沃集团的主要产品展示:
创维乘用车产品展示:
大客产品展示:
大客产品展示:
轻客产品展示:
专用车产品展示:
卡车产品展示:
附件D:访客小程序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