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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口腔科耗材资料申报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发布日期:2023-05-24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因临床工作需要,(略)(略)妇幼保健院需对口腔科耗材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略)前来报名并递交相关资料。
一、产品的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略)
产品名称:(略)
(略)
1
牙科多酶清洗剂
/
2
手机清洗润滑剂
/
3
口腔一次性器械盘
/
4
一次性防护膜
蓝色
5
一次性吸唾管
105*1透明蓝头
6
吸唾管
SAT-SW白色
7
一次性使用三用喷枪头
P7725(透明外管彩色芯)
8
一次性无菌手术刀片
11、12、15C
9
非可吸收性缝合线(带针)
3-0、5-0尼龙线3/8反角针
10
一次性注射针头
30G(21mm)、27G(30mm)
11
一次性冲洗针头
侧方开孔
12
一次性牙科涂药棒
大、中、小号
13
牙科牙线
/
14
聚酯薄膜成形片
/
15
牙科特氟龙胶带
聚四氟乙烯PTFE
16
橡皮障
/
17
超声洁牙机工作尖
P系列、G系列
18
菌斑显示剂
/
19
喷砂粉
/
20
抛光膏
无氟
21
抛光杯
/
22
抛光刷
/
23
纤维桩
各直径
24
纤维桩及其配套用钻
各直径
25
钢质机用根管器械
/
26
桩核树脂材料
/
27
临时冠桥树脂材料
/
28
临时冠粘结水门汀
/
29
自粘结树脂水门汀
u200
30
复合树脂粘接水门汀
/
31
粘接剂(第六代)
自酸蚀粘接剂
32
粘接剂(第八代)
通用型粘接剂
33
氢氟酸凝胶
/
34
脱敏剂
/
35
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
/
36
齿科超硬石膏
/
37
硅橡胶印模材料
重体
38
硅橡胶印模材料
轻体
39
硅橡胶枪(混合枪)
MG1001:1&1:2
40
印模材料口内注射头
MT200
41
牙科托盘
塑钢(大、中、小、局部)
42
牙科托盘
儿童
43
排龈线
0#、00#、000#
44
牙科树脂抛光条
/
45
抛光碟
/
46
咬合纸
8微米(红)、40微米(红)、100微米(蓝)
47
阻氧剂
/
48
齿科酸蚀剂
/
49
光固化盖髓材料
/
50
齿科充填用光固化复合树脂
Z350(A3.5、A2色)
51
流体树脂
Z350(A3.5、A2色)
52
玻璃离子水门汀
/
53
牙科用研磨材料
带柄,子弹头状
54
牙科用研磨材料
PNL525黑色/紫色(粗/中度颗粒)
55
瓷精细抛光材料
/
56
树脂抛光材料
/
57
齿科充填用光固化复合树脂
BeautifilⅡA2、A3.5
58
低流动性树脂
F00A2,F00Inc
59
后牙流动树脂(SDR)
/
60
子弹枪
SDR
61
窝沟封闭剂
/
62
乳牙根管充填材料
vitapex
63
儿童不锈钢预成冠
各牙位各大小补充装
64
牙齿美白凝胶
10%PF/15%PF/40%PF
65
光固化牙龈屏障树脂
66
牙齿美白脱敏剂
/
67
根管冲洗液
1%、3%次氯酸钠
68
祛腐凝胶(注射型)
/
69
根管润滑剂
EDTA凝胶
70
无砷失活剂
慢失
71
根管消毒糊剂
ApexCal
72
吸潮纸尖
02锥度25#、30#、35#、40#
73
牙胶尖(02锥度)
15#、20#、25#
74
牙胶尖(04锥度)
25#、30#、35#、40#
75
牙胶尖(06锥度)
25#、30#、35#、40#
76
暂封膏
白色、红色
77
根管充填器
/
78
回填牙胶
/
79
根测仪唇钩
/
80
牙科测量尺
/
81
根管探针
DG16
82
根管充填材料AHPlus
/
83
根管充填及修复材料
i-RootSP、i-RootBPPlus
84
金刚砂车针
EX-21/EX-24/EX-19F/EX-21F
85
金刚砂车针
WR-13
86
金刚砂车针
M15EZ
87
金刚砂车针
TF-13/TF-S22
88
金刚砂车针
TR-11/TR-11F/TR-13/TR-13F/TR-13EF/TR-S13
89
金刚砂车针
TC-21/TC-11F
90
金刚砂车针
CE-13F/CE-15F
91
金刚砂车针
FO-25/FO-22EF/FO-30EF
92
金刚砂车针
RS-31
93
金刚砂车针
BR-49/BR-45/BR-41/BR-31
94
儿牙去腐套装
CD-50F/CD-55F/CD-54F/CD-57F/CD-52F/CD-60F/CD-61F/CD-59F
95
树脂微创美学套装
MI-45F/MI-53F/MI-61F/MI-62F/TC-11EF/FO-40EF/EX-21EF
96
钨钢车针
长裂钻、低速球钻
97
微创拔牙挺
/
98
口角拉钩
/
99
口腔开口器
咬合垫
100
机用根管锉
S325mm06/25、04/30;28mm04/30、04/35
101
机用根管锉
KID19mm03/30
102
拔髓针(带柄)
/
103
根管锉(K型)
K锉21mm、25mm、28mm(8#、10#、15#、20#、25#、30#、35#、40#、50#、60#、70#、80#)
104
根管锉(H型)
21mm、25mm(15#、20#、25#、30#、35#、40#)
105
根管锉(D型)
21mm、25mm(8#、10#)
二、申报要求:
(一)所交资料产品为在《(略)》价格联动挂(略)挂网的产品;(略)采购;可计费材料医保码在四川省医保局可查询。
(二)物资标准、质量要求
(1)(略)确保给采购方提供的所有物资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合格物资,授权经营的产品均须出具授权资质,并与在院使用产品信息一致。(略)承担。
(2)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确定的执行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认定的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略)承担所提供物资(含试用物资)的全部质量责任。
(3)物资包装标识要求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略)必须提供完整的中文翻译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略)提供的物资标有灭菌失效期限或有物资失效期限的,体外诊断试剂的剩余有效期应大于物资至少三分之一的效期时间(效期内未使用完需满足退货),否则,采购方可拒收。
(4)物资生产厂家、产地、注册证名称:(略)
(三)配送方式:(略)
(1)配送方式:(略)
(略)供货。(略)不得接收除库房人员以外其他科室及人员的供货通知;所有物资须经库房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方可送至科室使用。
(略)(略)的物资,采购方将拒收并拒付货款。
(2)到货地点:(略)
(3)物资交货时间及到货验收:(略)的,接采购方购货通知(采购计划通知单/电话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货;(略)的,接采购方购货通知(采购计划通知单/电话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货。若遇特殊情况:抢救病人、急诊(症)手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难应急救援等,(略)(略)要求的时间供货。
(4)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验产品《送货单》信息、物资实物、包装、标签及物资二维码等信息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略)等信息的匹配情况。
(5)验收要求:
1.验收内容相符(产品单据、实物、标签、二维码、效期等均应对应吻合),信息清晰完整。
2.国产物资须附同批次物资检验报告,进口物资附同批次物资海关报关单。如发生送货数量与采购计划数量不符的情况,(略)须在送货单下方空白处做备注,并在验收交接时及时与采购方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反馈。
3.(略)
(四)物资运输方式:(略)
(1)必须符合物资说明书的要求凡属于冷链管理的物资,(略)须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要求实施。
(2)(略)提供的物资包装与标识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6号令)以及对境外医疗器械标签和包装标识的要求。
(五)物资价格、货款结算方式:(略)
(1)价格包括物资及其所有包装、配送、税费等全部费用,(略)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挂网物资价格管理:(略)中价格联(略)(略)物资,价格须进行动态调整,价格调整要求:医用耗材、(略)中“联动参考价、历史最低价或我院采购价”中的最低价格执行。(略)(略),并在每月第一至第二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价格调整要求主动下调价格,(略)未在规定时间主动调价的,采购方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强制按照以上价格调整要求强制下调价格,(略)承担。
2.(略)物资价格管理:(略)应主动进行物资价格自查并下调,每年不少于1次,下调后的价格应及时反馈给采购方,须确保给采购方的供货价为四(略)最低价,否则,(略)为欺诈性报价,(略)无条件“从发生之日至发现之日”退还差价,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货款结算方式:(略)
三、(略)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1.产品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1)
2.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图片、实物图片、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报关资料)
3.产品的价格佐证资料((略)本年度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
5.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6.公司间授权委托书
7.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8.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略)
四、报名方式:(略)
1.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7时正。
收集地点:(略)
联系地址:(略)
3.其他要求:(略)不得违规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产品的申报资格。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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