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电投颍上绿动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略)报送的《国家电投颍上绿动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
(略)-
(略))已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及恢复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
(略)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110kV升压站选址位
(略)110kV升压站,站内设有1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户外GIS布置,升压站110kV
(略)-变压器组接线方式:
(略)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
(略)杂用水水质》(GB/T
(略))
(略)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升压
(略)绿化。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
(略)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略))中相关要求。
3.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
(略)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略)、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4.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采取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避免施工粉尘、道路扬尘等对环境和居民产生影响。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建造隔声间,并在厂界四周设置实心围墙,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要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手套、事故废油、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在规定期限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略)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略)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略)
六、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
(略)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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