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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05-0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略)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略)
一、项目属性: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本项目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略):分包一:HXZC-(略)/1;分包二:HXZC-(略)/2
(略)域:中央
(略)域:(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三、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四、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五、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略)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行业划分: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分包一:200.2万元/年,三年600.6万元;
分包二:400.4万元/年,三年1201.2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略)
1.分包一:
(1)分包名称:(略)
(2)物业服务地点:(略)
(3)(略)20平方米;车库13间;绿化带约300平方米;自行车库约200平方米。
主要设备设施:中央空调:开利牌,2台机组;电梯:三菱(2部)、食堂电梯:誉美(2部);(略)一套;消防泵2台,喷淋泵2台;浮头式换热器1台,再沸器1台;生活水泵两台等设备。
(4)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统计,服务过程中,以实际数量为准。
2.分包二:
(1)分包名称:(略)
(2)物业服务地点:(略)
(3)(略)域概况:
1)国家税务总(略)
主要设备设施:(略),共4台,两台三菱客梯,两台食堂传菜货梯;(略),共4台机组;(略)(略)(略)1套,2.2千瓦生活水泵2台;(略)(略)(略)(略);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2处。
2)国家税务总(略)
主要设施设备:(略),共3台,客梯2部、货梯1部;(略),共51台机组;(略)(略)(略)1套、2.2千瓦生活水泵2台;(略)(略)(略)(略);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1处。
3)第一税务所契税所办公点((略)提供)位于(略)为征税厅。办公人员约35人。
4)(略)座落于(略)。办公人员约10人。
主要设施设备:(略),共1台机组;(略)(略)(略);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2处。
5)(略)33(略)座落于(略)。目前空置,无人办公。
主要设施设备:(略);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1处。
(4)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统计,服务过程中,以实际数量为准。
备注:
A.本项目分包一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即本分包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B.本项目分包二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均可参与本分包投标;
C.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两个分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如果供应商两个分包均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次序排列最前的一个,其他分包则由该分包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且经采购人:(略)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B)方式:(略)
A.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B.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分包一为预留部分采购包,中小企业均可参与该分包投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该分包投标;分包二为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均可参与该分包投标。
(2)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略)
1.请参与本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六、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均可获取:(略)
2.参与本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该分包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获取:(略)
4.获取:(略)
5.获取:(略)
(1)(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略)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略)
(2)(略)总站(网址为:https://(略))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略)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4)(略)(略)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略)咨询电话:(略)-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略);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6.招标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655元/分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08时4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含税,下同):分包一:200.2万元/年,三年600.6万元;分包二:400.4万元/年,三年1201.2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附件:
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略)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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