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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特勤队基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等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2-11-30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11/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服务类合同预览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略):KFCG-CS-(略)7-1
采购人:(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略)
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略)
2.(略)标的名称:(略)
1大队特勤队基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等项目其他服务见采购需求项118
合计金额小写:(略)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合同总金额为(略),根据每月实际送货数量据实结算,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18%)。
2.基准价的确定:基准价以长沙华润万(略)和长沙沃尔(略)每月10日与20日APP上公布价格(非折扣价)的平均值作为价格依据。
3.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则参考其他同类型大(略)价格为基准价。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2)结算方法:按实结算,如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略)
(3)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采购人:(略)
(4)考核范围和方式:(略)
(5)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略)
4.2收款账户:(略)联汇支行((略):(略)(略))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略)
(二)食材要求:
1.大米:品牌大米(籼米粳米)须为当年新米,等级:一级;最大限度杂质:≤0.25%;不完善粒:≤3.0%;黄米粒:≤0.5%;碎米总量:≤15%;水分:≤14.5%;色泽光洁,正常米香味,无异味;符合GB(略)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食品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各类大米、食用油,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2.食用油:食用油须非转基因产品。提供品牌菜籽油,要求非转基因一级压榨,常温状态下色泽透明,不浑浊,无悬浮物,气味芳香,无异味。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符合GB(略)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食用油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各类大米、食用油,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3.蔬菜类:
(1)绿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2)水生蔬菜类: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3)根茎菜类: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4)瓜类: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5)豆类: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6)茄果类: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7)食用菌类: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要求如下:(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的要求、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4.干货类:(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等)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5.调味品类: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略))及其他相关标准。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6.肉类(鲜肉、冻货):
(1)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分割鲜冻猪瘦肉》、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7.水产类:
(1)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略))及其他相关标准。
(2)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略))及其他相关标准。
(3)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略))及其他相关标准。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8.禽蛋类(含鲜活农产品、冻禽等):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略)
要求如下:(1)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供应商自备,采购人:(略)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运输要求:
1.供应商不对采购人:(略)
2.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
3.供应商尽量做到所有食材分类摆放,要干湿分开、生熟分开、肉类和蔬菜、调料分开,易污染与不污染的分开,所有食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需用筐和袋、食品冷藏保温箱直接分开包装运输途中要注意易脆、易损食材不得重叠,要保持食材原有物理特性。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略)
4.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略)
(二)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类、禽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货、调味品、粮油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略)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三)验收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略)
2.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略)
3.供应商所有食材配送量应与需求计划量相符,双方要求每天共同校对计量称菜,供菜数量以采购人:(略)
4.如果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略)
(四)验收标准:
(五)采购人:(略)
1.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采购人:(略)
2.供应商所提供肉类、水产类、禽蛋类食材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蔬菜食材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大米、食用油必须提供相对应生产日期的出厂检验报告,(略)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略)
3.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却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略)
4.配送服务履行期内,供应商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略)
5.供应商在配送服务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略)
6.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略)
7.在配送服务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供应商在采购配送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略)
1.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安全管理制度,并(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特勤队基地食堂管理处备案后严格执行。
1.3:乙方在食材采购配送过程中应实行明码标价,合理定价,自觉接(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特勤队基地食堂管理处物价监督,规范管理,保证食材配送的规范、有序。
1.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食材采购配送的监督管理和定期考核,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特勤队基地食堂管理处。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略)因供应商不遵守约定或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供应商为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若存在非采购人:(略)
(略)因供应商未按照约定的货物价格执行,出现私自随意提高配送价格,如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与采购人:(略)
(略)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如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略)
(略)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出现以下情形的单位:(略)
(1)采购人:(略)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采购人:(略)
2.如若遇不可抗力或上级部门统一安排,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略)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理人:杨知强法定代理人:严敏
委托代理人:肖志平委托代理人:王宏明
电话:(略)2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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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docx月度考核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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