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第五批)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
(略)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对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8:00。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
(略)
2024年9月5日
普通附件: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pdf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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