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大米、菜籽油、鸡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大米、菜籽油、鸡蛋)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大米、菜籽油、鸡蛋)采购
二、招标编号:YNDCZBDL2019-02
三、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财政采购预算:1016040.00元。
五、招标范围:
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大米、菜籽油、鸡蛋)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
名称
数量
单位
产品质量要求
配送要求
1
大米
283000
市斤
粳米,国标二级以上。
按招标人要求配送到各中小学(300人以上学校要求每周配送1次、300人以下学校要求每两周配送1次)
2
菜籽油
10100
升
国标二级以上,非转基因压榨菜子油
3
鸡蛋
197000
个
新鲜鸡蛋
注: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供应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所涉及产品的实际要求,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投标人自主生产的,投标人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配送,配送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健康证;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
项目负责人: 苏兰
电话:15313129202
QQ在线:3482856201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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