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川区河长制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受玉溪市江川区环境监测站 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19年江川区河长制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KFZB2019G106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江川区河长制水质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2.5服务地点:玉溪市江川区。
2.6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7采购预算价:3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资格证明:包括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应工作能力及经验,并具有环境监测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拟担任本项目的采样、分析人员从事环境监测工作不低于半年,采样、分析人员具有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有效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且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参与本项目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所涉及的分析项目要求双人持证(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所涉及的分析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60%参加过2018年国家级或省级能力验证,且评价结果为满意;
3.6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注:本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
项目负责人: 苏兰
电话:15313129202
QQ在线:3482856201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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