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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绿春分公司2019年-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18-12-13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绿春分公司2019年-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5300000000318001721C2)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绿春分公司2019年-2021年食堂服务(招标编号:O5300000000318001721C2),项目资金 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州烟草公司绿春分公司。受红河州烟草公司绿春分公司的委托,就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绿春分公司2019年-2021年食堂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绿春分公司2019年-2021年食堂服务
2.2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 (1)内容:承接采购单位餐饮服务,向采购单位职工提供自助餐,协助提供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工作餐,兼顾甲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工作的就餐服务,不得对外经营。员工餐用餐大概人数为:早餐15人左右、中餐12人左右、晚餐12人左右。
职工自助餐收费标准:早餐:5元/人/次;中餐:8元/人/次;晚餐:8元/人/次。
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及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开餐时间:早餐:8:00—8:3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2)范围:红河州烟草公司绿春分公司内。
2.3服务要求: (1)食堂用设施设备由红河州烟草公司绿春分公司提供,中标服务单位派专业团队负责管理、服务;
(2)早餐提供:米线、卷粉、面条(每天选取一种供应);正餐提供两荤、两素、一汤。(注:中餐和晚餐可根据员工报餐人数的多少,经报分公司办公室同意后,适当增加或减少菜品。)
(3)会议 、培训、接待菜肴标准按红河州烟草公司接待、会议、培训管理的规定提供。
(4)人员配备:至少配备厨师1人、服务员1人,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4服务地点:红河州烟草公司绿春分公司。
2.5服务期限:3年(2019年至2021年)。(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19年服务方,该中标人同时为该项目2020-2021年的服务方;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服务方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价合格的服务方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服务方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20、2021年的合同价格参照2019年的中标价格并结合行业当期市场价格谈判确定;2020、2021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2)2019年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月数及中标价的月平均价格进行结算。
2.6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采购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有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报名咨询,请于项目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马可(详情来电咨询 )
手机:17718357732
QQ在线:3468093706
微信:1771835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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