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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夕阳等3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修正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18-12-1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夕阳等3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经贸发【2018】6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监理周期内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 总投资:1520万元
招标规模:总面积约9464.05亩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夕阳、田房、新山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2月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1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资格,其他要求2015年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土地整治或土地整理监理项目(类似业绩指: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土地整治或土地整理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签订的监理合同、网上下载的中标公示、国土部门的验收文件,上述四项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07 16:44 至 2018-12-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报名咨询,请于项目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马可(详情来电咨询 )
手机:17718357732
QQ在线:346809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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