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单位为元谋县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二、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内容:
3.1、采购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雕塑、宣传栏、文化墙、铁门等;
3.2、工期:3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
3.4、服务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
3.5、采购预算:人民币37万元(叁拾柒万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栺和独立承担民亊责的能力;
3.营业执照须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类经营范围;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组织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相关经验;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6.投标人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人不允许转包。
8、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
9、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已进入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诚信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媒介上发布。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18510906453
QQ在线:1049133748
微信: bidding168
邮箱:1049133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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