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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社会租赁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西双版纳 发布日期:2018-12-13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竞标资格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一、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社会租赁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处。


三、项目编号:YNLDZB-201809XSBN-018C。


四、预算资金: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采购为公车平台租赁服务企业资格入围采购,不支付费用给租赁服务企业,州级单位在入围范围内确定租赁服务企业后,租赁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与租赁服务企业结算。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两年。


六、采购内容:服务机构按规定使用合法的营运车辆给西双版纳州州级单位提供租车服务,招标确定入围的租车公司不得使用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提供服务。


七、服务要求:


1、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西双版纳州州级单位的租车押金,竞标报价为最高限价,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承诺的服务,并制定车辆租赁流程。


2、服务企业必须按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并有固定的维修服务企业,确保车况良好。


3、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承诺的保险。


4、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八、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标人须为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汽车租赁服务公司,营业场所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内。


3、竞标人须具有营业场所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


4、竞标人用于竞标的租赁车辆须持有云南省租赁汽车证。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可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九、报名时间:


1、请各竞标人于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18时00分,报名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

注:已进入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诚信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 )
项目负责人: 刘杰
电话:13261026903
QQ在线:2730569672
微信咨询:132-6102-6903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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