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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借调合作单位信息库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18-10-17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采购“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借调合作单位信息库采购项目”。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采购人于2018年10月17日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成都双流交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借调合作单位信息库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为建立车辆借调租赁合作单位信息库,无最高限价。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专家组论证意见:属于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符合要求。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倾向性、排他性、评审方法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
(1)公司须是车辆生产厂家或车辆经销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家组论证意见:符合采购法规要求。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无。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无。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注:已进入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
项目负责人: 梁媛
电话:132-6102-7026
QQ在线:3536584488
微信咨询:13261027026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 梁媛)

详情电话咨询梁媛:132-6102-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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