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执法执勤用车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YCG2018—X03)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招标内容(采购预算459600元)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执法执勤用车
辆
2
备注: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在国内注册,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库中已审核通过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参与投标,未及时办理入库按手续的企业导致无法报名,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韩雄
电话:17718356697
微信:17718356697
邮箱:2209337249@qq.com
qq咨询:220933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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