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汉十四电集成项目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神农架林 发布日期:2018-09-19

1.采购条件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业主为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汉十铁路HSSDSG-2标项目经理部(牵头人)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汉十铁路HSSDSG-2标项目经理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汉十铁路HSSDSG-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汉十铁路HSSDSG-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JCW-08(高压电力电缆)、JCW-09(平腕臂绝缘子)、JCW-11(坠砣)、TX-09(通信漏缆)经过两次公开挂网后流标,现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位于湖北中部至西北部,线路自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引出西行,经孝感市、云梦县、安陆市、随州市、随县、枣阳市、襄阳市、谷城县、丹江口市至十堰市,线路全长399.126公里,其中桥梁共计233座203.677km,占线路全长的51.03%;隧道共计46座70.834km,占线路全长的17.75%;桥隧总长274.511km,桥隧比68.78%。共设车站13座,其中依次新建云梦东、安陆西、随州南、随县、枣阳、襄阳东津、隆中、谷城北、丹江口南、武当山西、十堰北站等11座,改建汉孝城际孝感东站1座(接轨站),预留车站1座(朋兴站)。
(1)正线工程
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东南起于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含)DK47+567.766,西北止于十堰地区十堰北站(含)DK445+702.637,正线长399.126km。
(2)线路走向及车站分部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以下简称“汉十铁路”)位于湖北中部至西北部。线路自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引出西行,经孝感市、云梦县、安陆市、随州市、随县、枣阳市、襄阳市、谷城县、丹江口市至十堰市,线路全长399.126公里。
全线设孝感东、朋兴(预留)、云梦东、安陆西、随州南、随县、枣阳、襄阳东津、隆中、谷城北、丹江口南、武当山西、十堰北站等13个车站,其中孝感东站利用在建汉孝城际站,延长站台和接长到发线,改为贯通式车站,枣阳站在既有站对侧增设客专场并局部改建,朋兴站为预留无配线车站,襄阳东津站与郑万铁路线路分场共站(不在本次集成范围内)。
主要技术标准:本工程孝感东至云梦段设计速度250km/h,云梦至十堰段设计速度350km/h,采用AT供电方式,接触悬挂为全补偿弹性链型悬挂,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调度集中(CTC)系统。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采购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9的格式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及附件相关材料。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日8:30时至18: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注:项目报名,请联系负责人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于
手机:17718346697(微信)
邮箱:2375253306@qq.com
QQ在线 :2375253306
投标企业备案来源要求:只接受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c )备案企业。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最新招标采购信息 更多神农架林招标采购信息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