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略)码:421022********7570):
本局于2024年5月8日作出《
(略))。本局多次与你联系未果后,按你身份证上的住址邮寄该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显示为“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
(略)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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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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