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天沙河大道(华盛路-华丰路)工程项目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招标公告天沙河大道((略)-(略)(略)承建,现对该工程的照明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略)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略)
2
2.1
2.2
2.3
2.4
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略)
建设地址:(略)
工程规模:天沙河大道((略)-(略))工程项目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及施工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和验收规范要求,所采取的一切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施工费用为一次性报价,后期不再增加。
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工期需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6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
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略)
施工过程中如有因招标人:(略)
3
招标范围: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4
承包方式:(略)
主材供应方式:(略)
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略)
1)照明专业分包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时,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60%工程进度款-相应扣款;预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则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70%的工程进度款-相应扣款,并调整前期已支付工程进度款至70%-相应扣款。
2)照明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将经造价工程师初审后的结算文件提交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略)(略)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送审指引》收件,以财政部门正式签收为准),工程款支付至经造价工程师初审后的结算造价的80%-相应扣款。
3)照明专业分包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后15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定案价的97%-相应扣款;
4)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次月一次无息付清。
5)缺陷责任期2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承包人支付分包人进度款的比例不超过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比例。分包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承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由项目部直接代付工人工资。
6
6.1
6.2
6.3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略)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7.1
7.2
7.3
7.4
7.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略)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略)
评标原则:(略)评分细则((略)上报价IP地址:(略)
8
8.1
8.2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略))。开标前必须获得招标人:(略)
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保留追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略)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否决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略)
(4)因中标人原因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前无法取得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人:(略)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9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附件:天沙河大道((略)-(略))工程项目照明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