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澄清的公告
各供应商:
“
(略)(略)年防雷检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疑问”问题澄清的函已收悉,现澄清如下:将采购公告中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款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检测(含)二类建筑物的合同,且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防雷检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更改为“(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三类及以上建筑物检测且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防雷检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检测报告作为证明。”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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