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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跃龙街道檀树路工业厂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将(略)工业厂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略)5幢2单元工业厂房,建筑总面积为2524.1㎡,共分为2个标的。其中标的①第一层建筑面积为504.82㎡,标的②第二层至第五层,共四层建筑面积为2019.28㎡。(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三、出租用途:符合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服务业及住房。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噪音大、污染重的工作及活动,不得用于经营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
三、出租年限:5年
四、出租底价:标的①报价不得低于33元/㎡/月
标的②报价不得低于13元/㎡/月
注:各标的物业费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略).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六、投标人要求:
(1)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略)场范围并认(略)场现状及招租要求。
(2)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标准化要求搞好日常管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3)承租人应(略)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人在租用期间若要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必须提供相关方案并经招标人:(略)
(5)租赁期间,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费、电话费、有限电视、网络、电梯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7)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略)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或双方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所投入的固定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合法经营,中途涉及非法经营,招标人:(略)
七、中标方式:(略)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签订前应当提交第一年承包款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略)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每标的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略)
2、开户银行:建行(略)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
3、(略)(略)(略)
4、保证金金额:每标的人民币贰万元整
5、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6:30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十一、履约保证金:
每标的的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二、付款方式:(略)
先付后用,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第二年开始每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招标人:(略)
十三、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14: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镇乡(街道)(略)、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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