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文件要求,我局对申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即
(略)匠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了年检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反映电话:
(略)2
来电时间:公示期内每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
(略)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张瑞 |
电话:17701283806 |
微信:19531223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