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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2024租赁社会车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略)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的委托,就(略)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2024租赁社会车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各潜在投标单位:(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吉甲-2024-7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项目地点:(略)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内容:租赁插电式混动新能源车6辆、纯电动新能源车5辆;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略)
5.5、服务期限:一年
5.7、项目属性:服务类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略)
3.3、单位:(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日0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响应性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采购人:(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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