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 对 一 个环评报告表(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7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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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邮编:4103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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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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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长环评(浏阳)〔2024〕82号
(略)25吨高纯稀土金属靶材及2000吨高端稀土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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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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