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
(略)
(略)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
(略)
项目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其他说明事项.pdf南农验收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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