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7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
(略)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租赁,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
(略)有权处置的非办公用房赁权一年,面积360平方米,竞价底价20.44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租赁标的及其状况,以展示的实物为准。
标的移交时间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2.出租方已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租赁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价款。
三、租赁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11:00
2024年5月14日9:00启动自由报价;
2024年5月29日9:00启动限时报价。
现场展示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
(略)
咨询电话:
(略)
2.有意购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
(略)发展和改革局获取:
(略)
3.购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意向承租方应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11:00(以实际到账为准)
(略)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4.本次租赁采取电子竞价方式:
(略)
5.购买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略)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承租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
(略)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在租赁过程中所发生产权交易费用及其他任何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在上述期限内由于承租方原因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本次标的物另行租赁,如再次租赁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承租方补足。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略)部分免责:
1.
(略),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
(略)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
(略)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
(略)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
(略)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
(略)网站进行公告。
(略)
2024年5月1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盼盼 |
电话:18096648981 |
微信:18096648981 |